展会日期 | 至 |
展出城市 | 全国 |
展出地址 | 全国 |
展馆名称 | 全国 |
主办单位 | 保密 |
承办单位 | 电力招标网 |
展会日期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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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名称 | 全国 |
主办单位 | 保密 |
承办单位 | 电力招标网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三批安措类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三批安措类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三批安措类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62528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
(标的名称)
标包号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招标文件
(电子文
件)工本费
(元)
项目投
标保证
金(万
元)
1
2019年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1-1
海南电网公司应急能力评估项目
45.92
45.92
100
0.5
1-2
海南电网公司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项目
25
25
100
0.3
2
购置安全标识
2-1
购置安全标识
80
80
100
0.8
3
现场划线
3-1
现场划线(东部、南部片区)
100
100
100
1
3-2
现场划线(西部、北部片区)
100
100
100
1
注:
(1)本项目第1标的至第3标的招标设置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报价明细表中的 投标最高单价限价 作为最高限价,投标单位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所列金额,报价单价低于单价限价85%以下的,须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东部片区:琼海、屯昌、琼中、万宁,检修分公司琼海分部;北部片区:海口、文昌、澄迈、定安、三沙、培评中心、信通公司、电科院、建设分公司、检修分公司总部及海口分部;西部片区:儋州、临高、白沙、昌江、检修分公司儋州分部;南部片区:三亚、陵水、保亭、五指山、东方、乐东、检修分公司三亚分部。
(3)本项目第2标的和第3标的采用框架招标,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 中标单价=合同结算货款。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其中,各单位采购金额不超过预算下达金额,最终需求量以实际签约量为准。
(4)采购需求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报价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7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等与本项目标的物相关内容。
(2)参加与本项目的咨询师仅可代表一家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出现在其他投标单位的项目成员中,且不得兼顾其他项目工作,并提供对应投标单位的社保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
(3)实施本次招标项目的咨询师必须是投标文件所列咨询师,项目咨询师需要本人亲笔书写承诺书。
(4)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有同类服务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
2019年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2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标识牌设计、制作、安装、销售的专业生产企业,且不低于两年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2)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有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
购置安全标识
3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安建环施工与本项目标的物相关内容。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许可。
(3)投标文件中提供被授权人授权代理人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未提供社保证明或提供的社保证明无法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属于投标单位员工的,视为无效投标
(4)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有同类项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
现场划线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19年11月22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购买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0898-65317975、0898-65208522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系统不定期更新,详见系统页面下方客服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标包(标段)出售,每个标包(标段)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见 2.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招标文件一旦发售,工本费不予退还。
(2)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网上支付(此支付方式无需等待人工审核,建议优先采用)
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在提交订单时选择网上支付方式,通过网上支付交纳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使用企业网银支付交纳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届时请通过个人网银支付。
电汇或转账方式
潜在投标人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工本费。如工本费由个人账户转出,且需要开具投标单位名称为发票抬头的,须在电汇或转账时附言:投标单位全称+招标编号后五位+工本费;如工本费由潜在投标人单位账户转出的,须在电汇或转账时附言:招标编号后五位+工本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转入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账号:265028906206
行号:104641003019
(3)请潜在投标人认真填写并核实电商系统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发票类型、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如因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造成开票错误,概不退换。
(4)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发票领取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大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1)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6日00时00分00秒,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时30分00秒。
(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不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递交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
电子化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现场开标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505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
发路60号)。
本项目同时在现场及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或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期间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查看功能。
6.3参加现场开标会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
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提供原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漆工
电话:0898-65317314/65208535(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 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电子商务系统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每一份投诉举报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超过投诉时效的;
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异议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0898-65317569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周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商务系统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漆俊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