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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珠海供电局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公开招标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19-10-30 06:20365
  • 日期:2019-10-25~2019-10-25
  • 城市: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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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珠海供电局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公开招标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25 18:16:19  来源: 本站原创 @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珠海供电局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公开招标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1436)

     

    珠海供电局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公开招标框架采购(招标编号:000220000006143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珠海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珠海供电局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公开招标框架采购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1436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项目类别:货物

    1.7. 资金来源:其他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10.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1)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招标结果有效期:12个月。(2)上述提及的有效期是珠海局对各部门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的有效期,不是合同签订的有效期。(3)招标人有权根据原材料价格走势、市场供需形势及项目投资计划调整情况,经与框架招标协议中标人友好协商对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作适当调整。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分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分包序号

    最大中标包数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

    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

    990

    990

    1

    /

    /

    200

    100000

     

    (一)、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项目单位的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二)、框架协议有效期的其它管控措施如下:

    1.协议期内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承诺采购量的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扣减其中标比例或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暂停其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承诺采购量的80%)而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承诺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承诺采购量相应增加。

    (4)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5)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2.协议期届满时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三)项目概述:

    珠海供电局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公开招标框架采购,分1标的1标包采购。本项目标的物属于2019年授权目录内物资,珠海局可授权采购。具体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四)适用范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项目适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4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物资类别。

    5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覆盖范围包含所投物资类别。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9

    若投标人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10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11

    投标人需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12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近三年未有发生拖欠员工及民工工资、未发生引发舆情事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出现,并出具承诺函。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注册资本(万元)大于等于3000(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

     

    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起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00套(须提供相关合同参考)。

    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

     

    3

    投标产品必须具备配电自动化智能终端相关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

    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

     

    4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

     

    5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20kV配电房智能配电一体化终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17时00分00秒至2019年11月01日17时00分00秒,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进行招标文件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 组件下载 中查阅和下载)。

    2、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

    (2)标书费收取相关事宜:

    1标书费采用电汇和网上支付方式收取,不收现金、支票;

    2网上支付相关事项:

    建议投标人优先选用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电话:4008-333-222。

    3电汇相关事项: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梁工 020-85120177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在售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发票领取方式详见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2018年7月20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通上线通知》(路径: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首页- 采购公告 )。

    (4)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5日17时00分00秒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7.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1、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 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7.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7.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7.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7.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八、其他公告内容

     无 。

    九、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网址:http://www.12388.csg.cn/

    十、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

    联 系 人:朱立恒

    电  话:0756-2867888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项目联系人: 陈工/刘工

    电  话:18206666121

    电子邮件: 670809390@qq.com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梁工

    电  话:020-85120177

    3、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4、其他咨询电话: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5、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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