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9月30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9,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9元/股、最低价为17.1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294,263.26元。
一、 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2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4)。
二、 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且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9,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9元/股、最低价为17.1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294,263.2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一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