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支持这三种情况下返还彩礼的案例(新婚姻法彩礼退还问题)
结婚之时,由男方按照传统给付女方一定财物作为彩礼。相信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经常看到的。既然彩礼是为了结婚而给付的,那要是双方最终没有结成婚,又或者是婚后很快又离婚了。在这些情况下,男方给出去的彩礼不就打水漂了吗!
不用担心,2021年《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正式实施之后,对结婚彩礼的返还有相应的规定。刚好能解决未结婚或结婚后又快速离婚的彩礼返还问题。
一、结婚彩礼可以要求返还的三个条件
首先,在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女方返还彩礼给男方不受法律条件限制。这里所说的返还条件,主要是指在双方无法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法院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来看,支付彩礼的一方按照当地的结婚风俗给付另一方彩礼,但是后续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在核实之后,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1. 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是就结婚达成了初步的意向,男方家先行向女方支付彩礼的。
2. 男女双方之间已经办理结婚手续,但是实际上还没有共同一起生活的。
3. 男方家庭为了向女方支付彩礼,而向亲戚朋友借债,而后期无力偿还的或者是男方家庭支付了彩礼而导致家庭生活困苦的。
需要注意,在第二、第三种情况下,男方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必须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说明:
男方家庭在婚前向女方家庭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虽然在双方离婚的时候这是一个返还彩礼的条件,但是由于这个生活困难而导致返还彩礼的包含面过于宽广,所以,我们在这里还需要详细的解释。
“生活困难”是指男方家庭在给付彩礼之后,其自身的收入或是存款已经没有办法在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而不是指男方家庭在给付彩礼之后,财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失,无法在享受原来的生活水平。如果男方的家庭经济能力本身比较差,很难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在还需要他人的救助,为了给孩子娶亲,也给付了彩礼,但是给付彩礼的钱,都是属于借款,后续还需要偿还,而因为要还借款,生活条件更加的困难了,这样的情况就是属于因为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
二、彩礼钱返还的范围
1. 在男方家给付彩礼钱之后,这部分彩礼分了两部分,一部分是通过办酒席或者是拍婚纱照使用掉了,那么这部分就可以算作共同开销。在男方家返还彩礼的时候,对于共同开支的项目,在计算女方家庭需要返还彩礼的时候,需要减掉这部分。
2. 在办婚姻的前夕或者是结婚之后,男方以赠予的性质,赠送女方财物,这类的财物是表达双方的爱意,者部分是属于赠予关系,在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时候,这部分不得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