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1日讯(记者 杜丁)昨日,“信用广州”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州鸿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因“化妆品标签含有禁止标注内容”等问题被罚款10.7万元。
处罚信息称,执法人员在该企业发现正在生产“神经酰胺多肽熬夜睡眠面膜”,该产品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诚隆化妆品有限公司”,标示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村凤尾工业区88号”,标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粤妆20170581”等信息;在该公司另一处发现正在生产化妆品“花香保湿香薰护手霜(五支装)”中的单只产品“白百合香氛保湿护手霜”。
该公司副总经理张志成称“神经酰胺多肽熬夜睡眠面膜”为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广州市诚隆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该企业生产,并提供了生产企业广州市诚隆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加工合同一份;“白百合香氛保湿护手霜”为广州沈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该企业生产,并提供了广州沈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加工合同一份。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广州鸿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和未按照许可范围组织化妆品生产的违法行为,并于2021年11月12日依法立案调查。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于2021年11月9日对当事人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神经酰胺多肽熬夜睡眠面膜”成品3680盒、“神经酰胺多肽熬夜睡眠面膜”散装154000片、未按照许可范围组织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白百合香氛保湿护手霜”295支实施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