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第4号),提出了哄抬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价格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煤炭生产流通企业不得通过对外公开报价超出合理区间等方式,散布可能推高煤炭价格预期的信息。
例如,蒙西煤炭(5500千卡,下同)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460元/吨,如当地某煤矿对外公开报价500元/吨销售中长期交易煤炭,即使未成交,但由于该报价超出当地价格合理区间上限,可能会产生市场对煤炭价格上涨的预期,因此,存在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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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
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系列解读之一:目前7省区已明确煤炭中长期和现货价格合理区间
发改委解读煤价调控监管政策之二:各类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
发改委解读煤价调控监管政策之三:各环节煤炭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
发改委解读煤价调控监管政策之四:煤炭中长期合同不得捆绑销售现货变相超出价格合理区间
发改委解读煤价调控政策之五:煤企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流通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提高售价
发改委解读煤价调控政策之六:销售给发电供热企业或热值低于6000千卡的煤炭一般可视为动力煤
发改委解读煤价调控政策之七:煤企不得通过关联方大幅提高价格出售煤炭
发改委解读煤价调控政策之八:对哄抬价格的煤炭经营者将依法处罚
(文章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