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本报从中山市政府获悉,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1月27日,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机械伤害事故。
本报梳理发现,2024年1月27日凌晨2时38分,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操作员莫某勇、农某松在生产二部车间覆膜2号机保护膜复合房内将保护膜物料放到复合设备上后,莫某勇到保护膜与基材复合位置上进行复合前准备工作。2时40分,莫某勇在更换调试过程中发现覆膜无法达到质量要求,其在设备未停止的情况下,徒手对保护膜进行调整,右手手臂不慎被卷入覆膜辊。约10分钟后,机器被拆开,工人把莫某勇救出来。4时13分,因伤势过重,莫某勇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指出,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覆膜机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的事故隐患;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莫某勇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覆膜机安全操作规程。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员工安全意识不足、违规操作,生产设备安全防护措施不足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罚建议。其中,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行政处罚。
中山市国辉五金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佘某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