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情况,近年来山东累计落实国家集采、省级集采、省际联采的药品737种、高值医用耗材30类;基层医疗机构居民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5%。
稳步提升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启动职工医保省级统筹;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基层医疗机构居民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5%,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5%,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达到80种。
16市陆续启动并加快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扩面。进一步提高二孩、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将辅助生殖、分娩镇痛所需椎管内麻醉术等纳入医保报销。支持商业医疗保险发展,16市全部推出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
着力减轻就医购药负担,已累计落实国家集采、省级集采、省际联采的药品737种、高值医用耗材30类;增强基层群众集采药品可及性;实施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机制,实现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全覆盖,平均结算周期缩短至27个自然日。
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精细化推进DRG/DIP支付方式(医保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打包结算付费的一种形式,其中DRG付费是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P付费是指按病种分值付费),3920家医疗机构启动DRG/DIP实际付费,机构、病种、基金覆盖率分别达100% 、 93.5% 、89.4%;统筹推进门诊、稳定期住院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努力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建立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突出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扎实开展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16市均已上线定点药店药品价格查询比价程序,覆盖药品信息4.04万余条,药店药品价格更加透明。
坚持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深入实施医保服务流程再造,制定医保服务地方标准18项,申办材料、办理时限、办事环节分别压减60%以上,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积极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内和跨省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居全国前列,直接结算率达到90%以上,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县域可及。织密筑牢基层医保服务网络,建成运行基层医保工作站(点) 3.5万家,培育基层“医保明白人”3.8万名,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医保服务体系全覆盖。
着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23年以来全省共追回医保基金17.15亿元、罚款2.63亿元。大力开展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和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应用试点,构筑起事前提醒、事中审核和事后监管“三道防线”。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完善举报奖励措施,健全行行、行刑、行纪衔接机制,2023年以来共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定点医药机构669家、个人7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