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各地推广清洁采暖,在入冬以来,北方地区的天然气需求量猛增,从而导致天然气供应不足,多地工业企业被迫停产限产,下面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我国11月份液化天然气进口量达406万吨,同比上升53%,创下历史新高。今年天然气需求增长超预期,预计冬季天然气供应缺口将扩大。
天然气需求量猛增在当前环保重压之下,各地进一步掀起了企业“煤改气”、居民“气代煤”的热潮,迄今已有18个省份颁布了“煤改气”相关政策,加剧了天然气供需矛盾。安迅思中国燃气产业链信息总监黄庆介绍,今年天然气限气涉及山东、山西、河南等北方多地。
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营销处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解决限气对社会的影响,中石油已尽可能保证管道运输,但因为国内天然气用量巨大,限气无法避免。目前北京市天然气供热占比已达到97%以上,预计本采暖季期间天然气需求将达到125亿立方米;济南市政府预计,本采暖季全市天然气日消费量将从平时的每天85万立方米增至350万立方米,极端天气甚至可能增加至500万立方米,供给形势严峻。另据了解,今年河北省新增200万户左右的城乡冬季采暖用户,天然气需求增加2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0%。
企业展开反垄断调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举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于12月20日开始,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大庆分公司等17家企业涉嫌违反反垄断法问题开展调查。
发改委表示,进入冬季后,天然气消费量快速增长,供热工程改造也在进行中,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检查重点,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同时,要加强对供气供暖领域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公布了5起供气供暖企业价格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案例。
据2017-2022年天然气设备市场行情监测及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2017年10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采暖价格监管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全国供气、供暖领域价格重点检查。检查发现,一些供气、供暖企业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及在工程改造、安装中乱收费等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部分违规企业处罚情况如下:
一、黑龙江省尚志市中鑫热电公司重复收取供热入网工程费。经查,2017年9月,黑龙江省尚志市中鑫热电公司在进行尚志市集中供热管网并网改造过程中,对前期已向康安供热物业公司交纳入网费的102户居民,再次收取了25元/平方米供热入网工程费,共收取36.12万元。黑龙江省尚志市价格主管部门对该公司价格违法问题进行查处,责令该公司将多收价款36.12万元全部退还给用户,并处以罚款54.19万元。
二、浙江省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擅自提高天然气价格。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自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7月25日,擅自提高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应执行2.79元/立方米,实际执行3元/立方米,共销售天然气197.24万立方米。海盐县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多收价款共计40.19万元。
三、四川省宣汉县宣汉和信天然气有限公司土主天然气供气站变相提高天然气价格。宣汉和信天然气有限公司土主天然气供气站从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在向用户收取天然气价格时,对不列入收取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用户,每立方米多收0.2元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变相提高天然气价格,共销售民用天然气158.13万立方米,多收金额31.62万元。宣汉县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责令该公司将多收价款31.62万元退还用户。
四、山东省曹县恒源加气站擅自提高CNG天然气价格。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30日,曹县恒源加气站共销售车用CNG天然气1098.33立方米,应执行4.89元/立方米,实际执行5.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多收取0.61元,共多收价款669.98元。曹县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加气站立即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