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在部分城市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并发布通告。通告显示此次抽查共468家水产品经营单位,抽取样品808批次。抽查结果显示,合格样品为739批次,合格率为91.5%,有69批次样品不合格。
通告指出,食药监总局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以及餐馆等468家水产品经营单位,随机抽取了近年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等鲜活水产品808批次,检验项目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不合格样品中,孔雀石绿不合格46批次,硝基呋喃代谢物不合格21批次,氯霉素不合格3批次。具体不合格样品信息已在食药监总局网站上公布。
食药监总局还对鲜活水产品运输用水和销售暂养用水进行了抽检,共抽检327批次,检验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发现济南历下千禧鱼翅皇宫大酒店的多宝鱼养殖水中氯霉素一项不合格。
通告指出,这次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鲜活水产品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违规使用禁用药物涉及多种鲜活水产品,不合格样品不仅包括正在集中整治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还涉及草鱼、鲈鱼、鲫鱼、明虾、基围虾等其他鲜活水产品。
据2016-2021年中国水产品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咨询报告了解,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药监总局已责成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经营不合格水产品的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