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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
自留地是什么意思
2024-09-21 05:33:1729

  自留地是什么意思_林学_农林牧渔_专业资料。自留地是什么意思? 自留地是解放初期在农业合作入社时, 没有参加土地集体合作的土地, 以留作自己耕种的土 地。 有人问我:自留地是什么意思?这确实是个有意思的小知识。如果你没有去过农村,或者即 便你去

  自留地是什么意思? 自留地是解放初期在农业合作入社时, 没有参加土地集体合作的土地, 以留作自己耕种的土 地。 有人问我:自留地是什么意思?这确实是个有意思的小知识。如果你没有去过农村,或者即 便你去过但是对历史和农村的生产方式并不熟悉, 你就很难准确理解这个概念和它所表达的 意思。让我来解释一下。我记得以前在新浪爱问及其他多个场合也回答过同样的问题。 自留地应该是解放后农村承包责任制之前的概念。解放后全国范围内实行土改,农民分 到土地,自己耕种。但是,1958 年以后又实行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即让农民又把土地集中 起来,交给人民公社(现在已经改为“乡”了) 。 人民公社内部实行了“三级所有、 队为基础”的管理模式, 即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归公社、 生产大队(简称“大队”) 、生产小队(简称“生产队”)三级集体所有。村落中的每一个农民 (那时叫“社员”) ,都属于人民公社这个集体中的社员,都必须参加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集 体劳动。人民公社管理本辖区内的农业生产、财政、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武装 等一切事宜。人民公社下设大队,大队由生产队组成。生产队一般是按照自然村划分,但并 不完全等同。农民按生产队为单位一起生产耕作,所生产的粮食集中收获,收获后按照社员 (人民公社成员/农民)当年所取得的工分分配到每户。 但是,实行人民公社时期,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集中起来,而是允许每户保留一小部分 土地自己耕作,自己收获。这部分自己保留的土地就叫自留地。我老家在安徽农村,我记得 小时候我家就有自留地。 1978 年从安徽凤阳开始,全国范围内农村改革,实行农村承包责任制,即所有的土地都 分配给农民承包经营,因此也就不存在自留的概念了,或者可以说所有的农田都是“自留地” 了。 法律上的依据是这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 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 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 有制经济。 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 自留山、 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宪法第十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都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 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 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 设。即使要征地也只能由政府来收并转换土地性质,把耕地转成工业或住宅用地,由国土部 门登记,个人不能买卖和租用农耕地。 农村村民的自留地、 自留山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个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 地或山岭地。自留地、自留山长期归农民使用,种植物归农民个人所有,作为农民个人生活 和收入的补充来源。在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民耕种自留地、自留 山,增加个人收入,活跃农村经济。按照法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不准买卖、出租和转作 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 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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