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告是商品促销的重要手段,具有鲜明的功利特征和强大的经济功能。商业广告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因而也具有文化的特征和功能。我们在利用商业广告经济功能的同时,还应当把广告纳入社会文化的系统中加以考察,充分认识商业广告的文化功能及其所担负的文化责任,以便更好地利用它,使之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中也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广告向人们所传递的有关商品、服务、企业等经济、科技、文化诸多方面的信息,本来就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反映。而广告主体采取“文化攻心”策略,利用文化的力量号召受众,在广告中注入文化内容,又为广告增加了文化含量。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商业广告不仅介绍各种商品和各类服务项目,说明广告商品的特点、功能、作用,向消费者作出利益的承诺,而且传播各种文化意识,展示纷纭的文化景观,介绍发达国家的时尚,说明广告商品与文化的关系。这些内容为广告商品增加了文化附加值,增添了文化吸引力,商业广告因此成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呈现出商业功利和社会文化双重色彩,具有了经济和文化两方面的功能,不再是简单的卖什么就吆喝什么的促销工具。广告文化既代表一定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又属于观念文化、精神文化。在商品无差异、同质化造成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广告文化的影响力往往大于广告商品自身的竞争力。如果受众认同了广告文化,那么也就可能会接受广告商品或服务,成为商品的消费者、服务的利用者。广告中的文化内容,特别是其中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无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经过传播都会渗透到生活中,对受众的思想、行为产生影响。而反复发布广告,借助科技和艺术手段强化广告视听冲击力以及“设置议题”制造轰动效应,又能使其渗透力、影响力更强。消费者的购买,常常是文化选择的实践行为。这些选择有的是理性的,有的则是盲目从众,但它们都能说明商业广告一边改善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行为方式,一边深入到人们的心灵,冲击人们的文化心理,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
不可否认,在原始的意义上,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社会阶段,广告确实取着宣传产品特点,说服消费者的作用。我电灯的特点确实比煤油灯好,有着煤油灯无可比拟的优点。电灯的广告当然只要宣传自己的特点就可以让人们相信,就可以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只要一做广告,销售额当然扶摇直上。但现在的问题是,在现代社会,商品的同质化越来越严重。你的产品和别的同类的产品的差别不可能象电灯和煤油灯的差别那么大,甚至可以说,你不可能生产出与众不同,独特的产品来。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找出自己产品的独特的能够说服消费者的信息来吗?退一万步说,你即使找到了,你能保证你的受众能够相信,能够接受吗?要知道,现在的受众可不是以前那样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大众了!信息的高度爆炸,人们理性的进一步发展,还有就是人们的广告经验的日益增长,人们普遍不相信广告片所要传达给大众的信息,人们看广告是没有办法或者是仅仅把看广告作为一种休闲娱乐行为:看归看,做归做。 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你如果平时根本上就讨厌香味,那无论他的香水广告做的多好或者说得多天花乱坠,你都不会买的。这正如如果你从来不得感冒的话,你不会对感冒药广告提供的信息感兴趣,更谈不上被他说服了。 事实上,在某些方面,比如买汽车或者是买房子还有买化妆品,影响选择的品牌比广告更重要的是个人的经验和亲戚朋友的介绍等等。 但是,广告毫无疑问的是有作用的。有什么样的作用呢?我认为,广告起着“一篇羽毛”的作用。就象天平一样,当你的品牌和竞争品牌在天平的两边各种因素都差不多时,这时广告的作用就象一片羽毛一样,虽然重量轻,可是还是使天平倾斜了。 谈到这里,似乎可以谈谈广告的创作了。以往的广告,都千方百计的想表达商品的信息,想找到商品独特的特征,任何是围绕此特征进行诉求和表现。现在我们似乎就要改变这一点,我们的诉求和表现不应该围绕商品特征,而是要围绕消费者。起到一片羽毛作用的不是商品的特征,而是与消费者取得沟通和共鸣。至于怎么取得沟通和共鸣,就是要看创意的了。我个人认为,在现代社会,沟通是越来越困难,共鸣就更是不可求了。所以要想有个 big create 是非常的不容易。但是好在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类有共同的情感,比如爱,关怀,比如怜悯,比如对美的追求等等。所以我觉得好的广告应该在这方面多做工夫,事实上,那些又叫好又叫座的经典广告,无不如是! 似乎扯远了,回到第二个问题。那就是销售额和很多的因素又关系,而广告仅仅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即使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但绝不是全部!那么如何准确的评价广告的现实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