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所持有的合作市绍玛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债权资产包(以下简称“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合作市绍玛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债权资产包截止2018年8月31日债权本金28,419.36万元,债务企业均处甘肃省。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