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条件
已登记注册的机动车,权属人发生变化的,应办理二手车过户。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档案核对通知书(车管登记受理窗口核发,辖区内转移和非营运小型轿车除外)
2.新车主的身份证明(车主为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一般情况下为《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6.机动车号牌
7.车辆识别代码拓印(车管所提供免费拓印服务)
8. 定编车辆受理回执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新车主为事业单位等购买19座含19座以下须提供)
9.驾培机构应当填写《珠海市教练车准入和退出核定表》,经辖区运管部门核定后,再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相关手续。
10.通过拍卖的方式购车购买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交拍卖中标通知书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11.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