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今日起正式执行。
11月1日凌晨,不少电子烟零售商守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前等待电子烟国标产品的含税批发价和建议零售价的更新。价格更新后信息显示,悦刻、柚子、魔笛、小野、刻米、火器等品牌的烟具及烟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品牌涨跌不一,多数主流品牌涨幅超过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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