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业务专网和互联网数据专线租赁更正公告(二)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业务专网和互联网数据专线租赁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基础设施运营服务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行政区域南宁市公告时间2024年01月16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业务专网和互联网数据专线租赁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南宁市公告时间2024年01月16日 22:07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2日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项目联系电话0771-2618199、261811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宁 冰 0771-5562212,蓝 俊 0771-5850740
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鸿海、廖宇静 0771-2618199、26181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NN2023-G3-586-ZYZC(GX2305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业务专网和互联网数据专线租赁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A、B分标“技术力量”第1.(1)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的,得3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具备通信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2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A、B分标“技术力量”第1.(2)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具备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具备通信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3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A、B分标“技术力量”第1.(3)

(3)拟投入的实施团队中(不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有1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得1分;每有1人具备初级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得0.5分(其中,初级职称证书最多得4分)。本项满分10分。

(3)拟投入的实施团队中(不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有1人具备通信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网络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信息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电信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通信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网络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信息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电信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其中,初级职称证书最多得8分)。本项满分16分。

4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A、B分标“技术力量”第2.(1)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的,得3分;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具备通信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5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A、B分标“技术力量”第2.(2)

(2)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人员中,每有1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得1分;每有1人具备初级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得0.5分(其中,初级职称证书最多得5分)。本项满分1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人员中,每有1人具备通信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网络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信息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电信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通信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网络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信息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电信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其中,初级职称证书最多得10分)。本项满分16分。

6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C、D分标“技术力量”第1.(1)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的,得3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具备通信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7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C、D分标“技术力量”第1.(2)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具备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具备通信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8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C、D分标“技术力量”第1.(3)

(3)拟投入的实施团队中(不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有1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得1分;每有1人具备初级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得0.5分(其中,初级职称证书最多得4分)。本项满分10分。

(3)拟投入的实施团队中(不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有1人具备通信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网络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信息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电信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通信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网络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信息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电信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其中,初级职称证书最多得8分)。本项满分16分。

9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C、D分标“技术力量”第2.(1)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的,得3分;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具备通信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10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C、D分标“技术力量”第2.(2)

(2)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人员中,每有1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得1分;每有1人具备初级职称(专业须是通信类或网络类或信息类或电信类专业)证书得0.5分(其中,初级职称证书最多得5分)。本项满分1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人员中,每有1人具备通信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网络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信息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电信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有1人具备通信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网络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信息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人具备电信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其中,初级职称证书最多得10分)。本项满分16分。

11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A、B、C、D分标商务条款要求中“★付款方式”第(1)点

(1)所有线路开通并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租赁期,每个租赁期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款的50%,租赁期满6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款的20%,租赁期满12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当年线路实际使用情况支付剩余年度合同款。

(1)所有线路开通并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租赁期,每个租赁期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款的50%,租赁期满6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款的20%,租赁期满12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当年线路实际使用情况支付年度剩余合同款。

12

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合同前附表的“付款方式”

(1)所有线路开通并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租赁期,每个租赁期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款的50%,租赁期满6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款的20%,租赁期满12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当年线路实际使用情况支付剩余年度合同款。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1)所有线路开通并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租赁期,每个租赁期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款的50%,租赁期满6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款的20%,租赁期满12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当年线路实际使用情况支付年度剩余合同款。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13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A、B、C、D分标“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中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7分):

①……得1分。

②……得4分。

③……得7分。

技术方案(6分):

①……得2分。

②……得4分。

③……得6分。

14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A、B、C、D分标“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中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7分):

①……得1分。

②……得4分。

③……得7分。

实施方案(9分):

①……得3分。

②……得6分。

③……得9分。

15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A、B、C、D分标“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中的维护方案

维护方案(7分):

①……得1分。

②……得4分。

③……得7分。

维护方案(6分):

①……得2分。

②……得4分。

③……得6分。

16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业务专网和互联网数据专线租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业务专网和互联网数据专线租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7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00秒。

2.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8时3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

3.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LED屏幕);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30分00秒。

2.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2月1日8时3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

3.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LED屏幕);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5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6项“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

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

        20.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附件1及附件2以更正公告调整后的为准,具体附件详见购买公开招标文件预留邮箱。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宁 冰 0771-5562212,蓝 俊 0771-5850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李鸿海、廖宇静 0771-2618199、261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电 话:  0771-2618199、26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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