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60万儿子死亡赔偿款转给弟弟 法院:撤销转让行为

内容摘要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涉及儿子死亡赔偿款的案件。案件中,柳晓与李家雄原为夫妻,育有三个子女,后于2020年6月经法院判决离婚。2021年12月,双方的婚生儿子李聪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2022年10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柳晓和李家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涉及儿子死亡赔偿款的案件。案件中,柳晓与李家雄原为夫妻,育有三个子女,后于2020年6月经法院判决离婚。2021年12月,双方的婚生儿子李聪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2022年10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柳晓和李家雄赔偿李聪事故损失共计60万元。然而,李家雄在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后,次日便将全部款项无偿转让给了其弟李家荣。

柳晓随后将李家雄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李家雄向李家荣的无偿转让行为,并要求返还其应得的20万元赔偿款及利息。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家雄在未与柳晓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赔偿款无偿转让给李家荣,影响了柳晓债权的实现,因此判决撤销该无偿转让行为,并要求李家荣将20万元返还至法院代管款账户。

李家荣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法官在审理中指出,李家雄与李家荣存在亲属关系,且双方试图通过出具收条的方式串通,造成款项已退还的假象。法院在审查证据时,不仅核实了证据的真实性,还考虑了亲属间的利益关系,最终未采纳双方的证据。

该案件的判决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涉及亲属关系的案件时的严谨态度,确保了债权人柳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法院的判决也强调了在亲属间存在利害关系时,应更加严格地审查证据,确保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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