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证券曾被通报“未向个别投资者提示风险” 总经理陈海东重视吗?

内容摘要运营商财经网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运营商财经网整理了2024年证券行业发生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一些相关事件,发现华鑫证券曾被通报“个别投资者适当性测试结果存在异常,但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了解并提示风险”。2024年12月20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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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运营商财经网整理了2024年证券行业发生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一些相关事件,发现华鑫证券曾被通报“个别投资者适当性测试结果存在异常,但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了解并提示风险”。

2024年12月2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华鑫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华鑫证券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中存在三项问题:

一是经纪业务相关制度未及时修订。二是人员管理不到位。经纪业务总部个别合规人员未由合规负责人进行总体考核;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执行未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廉洁从业要求。三是个别投资者适当性测试结果存在异常,但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了解并提示风险。

相关法律规定,证券公司必须向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会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等。在一定程度上来说,风险提示不充分会影响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天眼查显示,华鑫证券成立于2001年,是在原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增资重组后新设而成,公司的现任总经理是陈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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