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2025-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0日 19:3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2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世勤/张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603328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主任 025-835762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世勤/张荣 025-836033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HC-2025040154C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2025-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9条: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允许。1)为响应国家政策,本项目合同比例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承诺获得采购合同后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原件)并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2)若投标供应商是中小企业,其投标文件中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1号
联系方式:赵主任 025-83576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联系方式:蔡世勤/张荣 025-83603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世勤/张荣
电 话: 025-8360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