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公布 41个“不合格”或“限期整改”

   2020-04-30 538

中新社北京4月30日电 (记者 马海燕)中国教育部30日公布首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41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不合格”或“限期整改”。

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2014年启动。截至2018年11月,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完成自我评估。2019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对自评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按一定比例进行抽评,共抽评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现有学位授权点2292个。其中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合格”的2251个,“不合格”的8个,“限期整改”的33个。

被评为“不合格”的学科包括:北京林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上海音乐学院戏剧与影视学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太原科技大学哲学、工商管理,山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哈尔滨商业大学海洋科学,五邑大学机械工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被要求“限期整改”的学科包括:北京师范大学考古学、中国传媒大学设计学、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语言文学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太原理工大学城乡规划学、厦门大学的音乐与舞蹈学、重庆大学的音乐与舞蹈学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在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中,厦门大学艺术硕士与华侨大学法学硕士被要求限期整改。

鞍山热能研究院的化学工艺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的应用经济两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未开展自我评估。

按照相关规定,抽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以及未开展自我评估的学位授权点被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被要求“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一些未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主要反映出师资力量薄弱、生源缺乏保障、培养效果不彰、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2014年以来,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已通过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撤销、主动申请撤销等方式撤销了1742个学位授权点。

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将根据评估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加强对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监督和指导,继续强化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等手段,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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