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30日电 (记者 王恩博)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蒙商银行于4月30日设立,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蒙商银行将与徽商银行一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
包商银行客户原有业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
蒙商银行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同中国建设银行全资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徽商银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内蒙古自治区内的8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股份总额为200亿股。
包商银行接管组在答记者问时表示,2019年5月24日以来,包商银行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接管已近一年。在2019年6月完成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后,7月至9月完成了清产核资,10月起接管领导小组启动了包商银行改革重组事宜。
接管组介绍,蒙商银行是新设立且独立于包商银行的法人主体。包商银行原个人存款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并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
新设立的蒙商银行亦于当天发布公告称,将充分发挥股东背景优势,并引入国有大行、上市城商行长期丰富的管理经验,坚持扎根本土、聚焦内蒙区域,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地区金融发展活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区域金融需求。(完)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