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汾河温南社断面水质超标 4家单位负责人被约谈

   2020-04-30 413

中新网太原4月30日电 (杨杰英)30日,因太原市汾河温南社国考断面水质超标,4家单位负责人被公开约谈。

当日,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山西省水利厅、太原市政府召开约谈会,就太原市汾河温南社国考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公开约谈山西省汾河流域管理局、山西省汾河一坝管理局、太原市城市管理局和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监察专员李凌昇、山西省水利厅副厅长陈博、太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齐山参加会议并分别提出整改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白振兴主持会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监察办公室主任孙炜通报督察存在的问题。

汾河温南社断面是国家考核断面,位于太原市清徐县出境处。2020年1月温南社断面为劣Ⅴ类水质,主要超标因子氨氮浓度2.50mg/L,超地表水Ⅴ类标准(氨氮浓度2mg/L)0.3倍,2月、3月分别为Ⅳ类、Ⅴ类水质,氨氮浓度分别为0.67mg/L、1.55mg/L。进入4月份,温南社断面水质出现反弹,特别从4月10日开始,氨氮浓度持续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4月14日、15日出现最高峰,氨氮浓度达到5.7mg/L、5.2mg/L,超地表水Ⅴ类标准(氨氮浓度2mg/L)1.9倍、1.6倍。

4月17日至23日,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省水利厅,针对太原汾河温南社断面水质超标及汾河生态补水不足的问题进行了定点督察。督察组通过现场检查、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督察,督察发现太原市治污管控措施不到位、上游生态补水保障不力是造成温南社断面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

四家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治理汾河水污染,确保汾河国考断面按期达标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确保完成。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认真落实好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决不回避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坚决立行立改,确保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会上4家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还签署约谈会议纪要。

会议指出,当前太原市水环境质量方面表现出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太原市水污染治理措施还不够精准、工作抓得还不实不细。太原市要认真分析本地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在举措上再精准、再强化。

在应急措施方面,4月25日-6月5日,在太原市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20万吨/日扩容工程投产前,要充分挖掘太原市区现有污水厂处理潜能,加大城南污水处理厂等运行负荷,最大限度减少管网污水直排入河量。要强化生态补水,汾河水库、汾河二库下泄至上兰水文站下游一坝流量不低于20个,至二坝水文站流量不低于25个,期间要严格管控汾河一坝、汾河景区取水。

在根本措施方面,要加快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增量提效工程投运,加大孙家寨、杜家寨泵站输送负荷,保障汾东污水厂一期一步增量提效工程满负荷运行,全面发挥市区污水厂治污效能。加快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扩容工程及配套管网、中途提升泵站建设,力争在5月中旬建成投运,达产达效。加快推进清徐县徐沟镇、孟封镇及小店区北格镇等一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于5月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会议强调,要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分析本地水污染问题成因,对约谈问题要逐一排查,举一反三,制定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的整改方案,拉条挂账、办结销号,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山西省水利厅与太原市政府要建立生态补水联动机制,明确补水统一调度目标、调度内容、调度条件、实施主体、调度过程的监督管理、参与各方的责权划分、信息共享机制等,从制度上保证持续按量实施生态补水。

据相关人员介绍,下一步还将持续开展好当前正在实施的黄河(汾河)水污染治理攻坚定点帮扶工作,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工作,5月份在汾河流域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在黄河流域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水污染治理责任落地落实和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对不认真履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党委政府、省直相关部门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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