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她而言,早年治病是“3个月药钱要种1年菜来垫”,算起药账时“惊心”;多年积蓄,一朝病尽,想起来“痛心”。而今出院时,医护人员送来医保保险单,告诉她近万元的总费用,个人只承担不到2000元,觉得“暖心”;当了解到海南还有“大病险”“医保扶贫”等政策时,她舒展开眉头说“放心了”。
因医保升级而受益的“老病号”徐凤金并非个例。“十三五”以来,海南省率先在全国建立省级层面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以及商业健康补充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在内的城乡居民均尝到了政策甜头。仅2020年1至8月,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报销中,有医保“兜底”的超过80万人次。
针对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海南省2016年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实施救助。2019年,海南将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整合。同年,海南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排在该省前4位死亡率最高的肺癌、胃癌、肝癌和大肠癌也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中进行保障。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到90%。
这对于澄迈县农民工徐光志一家来说,是“特大福音”。他的父亲今年已86岁,10多年来每年都要在医院住上几个月,欠了不少债。现在,总算松了口气。
更让徐光志欣喜的是,为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自今年起,海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增加了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还另外提高了5个百分点。
为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海南早在2018年就全面实施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等“五道防线”,特困人员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实际报销比例达到100%。其中,海南银保监局在2019年推出的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每年只用交25元保费,就可由保险全额支付4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符合医保规定的相关费用,患者负担进一步减轻。
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0年8月底,海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病住院共56093人次,总住院医疗费用为4.74亿元,其中“五道防线”报销4.3亿元。
“以前新农合不能报销的药多,慢性病报销手续多,条条框框限制多,农村人不敢治病又不懂报销,很多‘老病号’愁出了心病。”徐凤金说,“现在,我们贫困患者报销门路多了,不垫资,也不多跑路,这块心病再也没有了!”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