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出台措施支持企业稳岗发展

   2021-01-30 814

中新网太原1月29日电 (记者 杨杰英张云)1月29日,山西省晋中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解读晋中市《关于支持企业稳岗发展的八条措施》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统筹推进晋中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鼓励企业员工就地过年,同时也支持企业正常稳定生产,促进全市经济恢复性增长,筑牢一季度“开门红”基础。晋中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企业稳岗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八条措施重点突出了两个方面:一个是支持“企业”生产发展,另一个是保障“员工”稳岗过年,各四条举措。

支持企业“生产发展”方面,包括支持企业稳定生产,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加大入企服务力度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重点支持有生产和施工任务的规上工业和建筑业企业。对今年2月份当月和上年2月份同比做出贡献的规上工业和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支持,鼓励企业稳定高效生产和施工,为一季度“开门红”做贡献。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科学精准防控、保障货运畅通有关文件要求,指导企业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原材料、零部件调运,产品外销和各类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等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确保群众过节用品供应充分。

持续推进“百强千企万户”入企服务,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稳岗优工、资金周转、交通运输等,给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畅通96302服务企业热线,全天候受理企业诉求,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平稳生产。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煤炭生产企业要坚持矿领导带班制度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确保安全稳定生产。

在保障员工“稳岗过年”方面,引导消费加速恢复,开展节日慰问活动,丰富节日文化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要通过发放消费券、购物券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支持全市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商贸流通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节”期间正常经营,引导释放节日市场消费潜力。市县两级积极组织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慰问坚守一线职工,特别关注非晋中籍职工,为企业和留企人员送去温暖和关怀,慰问标准由各县(区、市)自行确定。

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各企业在合理安排生产的基础上,统筹有序组织非晋中籍职工春节假日期间“游晋中大院、品晋中美食、寻晋中文化”,市内国有A级景区景点给予免头道门票优惠,推行免费公交政策,让留企人员感受到年的味道和家的温暖。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指导生产企业妥善安排好一线职工特别是非晋中籍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等各类节日福利物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薪酬标准,依法依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确保“零欠薪”或提前支付。对留企员工优先安排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

新闻发布会上,谈及在加大入企服务力度方面的具体思路和举措时,晋中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副主任周争光介绍,要充分发挥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作用,聚焦项目建设、企业帮扶、市场开拓,组建“服务专班”,加强市县联动,做好指导企业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企业所需各类要素的保障,做好原材料、零部件调运,产品外销和各类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等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

同时,聚焦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百亿企业培育,拓展服务深度及广度,在继续巩固常态化服务成果的基础上,重点聚焦和推动落实产业培育、产业链延伸、集群发展等举措。聚焦服务新模式,探索“点+线+面”结合,全方位服务产业转型、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促进产业链贯通延伸的研析和帮扶机制,推动传统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协同发展。力争在创新主体培育、产业集群发展、公共服务保障、经济总量增长等方面实现首季“开门红”。

“我们积极倡导非晋中籍员工尽可能地留岗过节,为此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制定了相应具体的‘援企稳岗’措施,让外地留岗员工留得安心、留得放心、留得称心。”晋中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副主任周争光表示,将鼓励企业向留晋员工发放类似“留岗红包”等各类体现传统春节习俗的节日福利,让员工能够体会到“有年味”;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薪酬标准,依法依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确保“零欠薪”或提前支付,让员工过年“有保障”。

据了解,春节期间,晋中市县两级要积极组织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深入企业生产运营的一线去慰问坚守的留岗员工,让员工感觉“有牵挂”;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支持全市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商贸流通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节”期间正常经营,推行市内国有A级景区景点头道门票优惠以及免费公交等政策,让员工能够“有地逛”;对留企员工优先安排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让员工感受“有安全”。(完) 【编辑:张奥林】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举报 收藏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浙ICP备202103070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