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娃集团破产草案被指刷新“三观”,浙商、招商、恒丰、华安财险等金融机构集体反对

   2021-05-04 97

  近期,围绕洛娃集团的破产重整草案,多家普通金融债权人反对态度强烈。浙商证券、恒丰银行、华安财险、农业发展银行、华融等金融机构都对洛娃方面抽逃重整资产、保留胡克勤等原股东权益、0现金清偿、债转股周期长达8年等问题提出了批评。 

  有业内人士直言,《草案》刷新“三观”。围绕重整草案的博弈,已然白热化,当前草案很可能在投票中被否决。 

  洛娃破产草案引发债权人强烈反对 

  洛娃集团是一家以日化、乳业为主业的大型民企,自2018年底爆发债务危机后,曾因账面大额资金离奇消失、资产被低调抵押等问题备受谴责,公司董事长胡克勤、为其财报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也受到了相应处分。 

  在此前《红周刊》独家报道《洛娃集团重组草案 拟对无担保债权持有人0清偿!信达金信等被波及》文章,记者提到洛娃《破产重整草案》对“无担保的金融债权无现金清偿,全部转股”这一事实。此外,《草案》也未提及对小额债权清偿。一般而言,在破产兑付方案中,出于保护小额投资者的目的,会对金融债权中低于一定金额的投资者予以现金清偿。这一门槛少则10万元,多则50万或更高。但洛娃集团的破产重整草案却未制定对债券投资者的小额标准,如此处置方案,在过往破产重整方案中是极为罕见的。 

  尽管公司寄希望于旗下乳业等3大资产在重整完成后3~5年内上市,但旗下资产在重整后究竟会变得如何,却仍是个未知数。总之,《草案》的上述安排遭到了不少债券持有人的质疑,破产草案很可能无法通过投票。有债权人表示,“估计多数债券持有人会投反对票”。 

  果不其然,草案遭到了债券持有人和承销商的强烈反对。《红周刊》记者获得的4月29日债权人会议纪要显示,多家机构要求成立债委会,并加强与资产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沟通,以了解洛娃集团真实的资产状况。 

  浙商证券、恒丰、花旗、华安财险等金融机构 

  质疑洛娃逃废债 

  浙商证券是洛娃公司债的主承销商,其对洛娃集团和管理人均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浙商证券认为,洛娃破产进程严重超过法定期限,而且草案不具备合理性,又没有详细的资产评估报告,因此持反对意见,并且提出申请更换管理人,设立债委会。据此前浙商证券公告,其早就对洛娃债纠纷提出了仲裁,涉及本金近10亿元。

  《红周刊》记者注意到,包括招商证券、农业发展银行、花旗国际、华融等金融机构均指出,洛娃在抽逃资产。上述机构认为洛娃方面没有把洛娃大厦、洛娃集团名下的酒店和度假村资产、金潮玉玛酒店(位于北京顺义的1家五星级酒店)列入偿债来源,涉嫌逃废债。 

  此外,《草案》中规定的留债期限长达8年,这点也被债权人和承销商所反对。农业发展银行、恒丰银行等提出,8年时间太长,应该在两年内履行完毕,并偿还本金。 

  值得注意的是,洛娃集团子公司曾在2017年发行过美元债,洛娃集团为其提供担保,安排此次发行的是法国巴黎银行。在债权人会议上,法国巴黎银行要求提供评估机构的模拟清算清偿率分析报告、2020年至今的财务报告等材料。 

  此外,花旗国际也代表Valueparter(惠理基金,官网称其为亚洲最大的独立资管公司之一)、BFAM(知名对冲基金,曾因抄底佳兆业等中资美元债的交易而名声大噪)等外资持有人向洛娃方面表达了质疑和不满。 

  此外,上述外资机构还对洛娃的业绩、资产流失情况还提出了质疑。洛娃2019年的收入相比2018年下降85%,而且在违约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突然调减了48亿元。而且作为境外机构,跨境持有中国民企的股权的可行性并不高,面临处置股权后现金汇出境外的难题。总之,外资机构认为重整草案是不具备可行性的。 

  华融提出调减胡克勤等股东权益 

  破产草案很可能被否,清算受偿率更高 

  华融方面提出,要剥夺洛娃的自行管理状态、管理人接手债务人的运营管理情况。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保留了原股东对债转股平台公司36%的股权(一般而言,企业破产后,会调整原股东权益以压实股东责任)。华融就此要求,保留洛娃原股东股权不具备合理性,且不利于重整投资人进场,要求对出资人权益作出调减。 

  公开信息显示,洛娃集团的最大股东至今仍是胡克勤,持股83%,但因信披虚假等问题,北京证监局曾在2019年对洛娃董事长胡克勤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罚措施。 

  被洛娃破产事件波及的机构还有险资。华安财产保险方面也对目前的破产草案表示反对,再次要求债券持有人也该获得现金清偿,且应有担保措施,或为重整计划增加抵押。

  总之,多家机构的反对态度是非常激烈的。信达资产方面直言,“《草案》不理想,肯定通不过”。据本刊此前报道,信达资产北京分公司对洛娃的申报债权为5亿元。 

  一家大型固收策略私募基金的信评负责人评论称,“《草案》刷新‘三观’”。 

  上述人士分析称,对债券持有人来说,“重整还不如清算”。破产草案显示,债券持有人无任何现金清偿,但如果进行清算,则“普通债权的模拟清算清偿率为34.42%”。 

  《红周刊》记者就上述问题试图联系洛娃和管理人方面,但未获任何回复。 

  (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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