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8月31日电 (记者 黄艳梅)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赖永东31日介绍,为更好推动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用药保障水平,该局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相关通知,将符合条件且具有广西地方标准的531个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当天,“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管理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
广西是以壮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也是全国壮族、瑶族人口最多的地区,以壮医药、瑶医药为主体的民族医药历史悠久、基础深厚,具有资源优势、原创优势,在促进健康广西建设和大健康产业发展中有着独特的、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26日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要求医疗保障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赖永东在会上介绍,该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展,在进行调研和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地方意见等的基础上,充分用好省级管理权限,结合广西医保工作实际,并经临床医疗专家评审,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符合条件且具有广西地方标准的531个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于今年8月3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目录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赖永东称,前述《通知》的出台,将临床应用成熟、群众认可的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目录内药品饮片由原来的892个增加到1423个,增幅达59.53%,增加了群众就医用药的选择,用上了广西道地的中药材;同时,以往参保群众用这些饮片需要自费,现在可报销大部分费用,有效降低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广西中草药资源十分丰富,中医药民族医药品种位居全国前列。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和壮药、瑶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可促使医疗及科研机构加大对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使用和研发力度,推动广西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材集散、中药材深加工等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完)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