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9月30日电 (记者 曾平)香港特区立法会30日通过两项有关引入基金迁册机制的修订条例草案,基金迁册机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对此表示欢迎,认为将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2021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和《2021年有限合伙基金及商业登记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当天获立法会三读通过。修订条例建立新的基金迁册机制,让现有在外地以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形式成立的投资基金迁移注册和营运地点到香港,分别注册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伙基金。
许正宇表示,香港锐意发挥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优势,引入基金迁册机制令香港的投资基金制度趋于完善,以吸引世界各地投资基金落户香港,令香港成为首选的基金注册地,带动对本地相关专业服务的需求,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协会创会会长、中源资本创始合伙人李鹰认为,基金迁册条例在国庆72周年之际获得通过意义重大,特区政府在约一年时间内,成功完成推动香港私募基金产业发展的“三部曲”。条例的通过解决了基金管理人离岸基金迁册回港的需求,必定给香港私募基金市场注入新的动力。
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协会创会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香港基金业务主管江竞竞表示,国际上几个主流基金设立地均有成熟的基金迁册机制,香港此次通过相关条例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相信将进一步推动香港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完) 【编辑: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