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30日讯(记者 李宾 王嘉浩)据信用中国(河北)消息,近日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多家控股矿业公司因违反《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被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东监察分局行政处罚,罚款共计68.6万。
据了解,此次被行政处罚的企业为开滦集团旗下的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矿业分公司、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承德县兴程矿业有限公司4家公司。其中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矿业分公司和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均为同日两次处罚。
据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开滦集团4家控股公司存在问题如下: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因2021年9月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850东副巷掘进工作面迎头有2个锚杆螺母未上紧,锚杆托盘距岩面60mm;078E采煤工作面风道和运道入口处的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读卡分站自2021年8月18日损坏,至9月7日检查时未修复,不能显示进出该工作面人员信息;十二采7煤探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尾浮煤堆积,摩擦底皮带等原因被罚款9万元。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矿业分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以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中0291采煤工作面风道读卡分站安设位置不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该工作面的要求,读取到未进入0291风道人员,未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送2021年一、二季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统计分析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等多项问题,两次被警告和处罚共计27.1万。
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因矿井+386m水平运输巷道使用废旧监控分站做接线盒,废旧监控分站未包括在KJ95X主要零部件及重要材料明细表中,9月15日,矿井安全监测工未按照《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对+386m水平四层煤仓上口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调校过程中显示值变化过快,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等多项问题,两次被警告和处罚共计26万。
承德县兴程矿业有限公司因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T2安装位置距巷道口20m,以及未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送2021年一、二季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统计分析表,被警告及处罚6.5万元。
资料显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特大型能源化工企业,始建于1878年,前身是开滦矿务局,1999年底改制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分布在河北唐山、张家口蔚州、承德兴隆、石家庄、大城、内蒙古鄂尔多斯、新疆准东、山西介休等地。
据天眼查查询,开滦集团公司拥有218家成员企业,其中上市公司1家,为开滦股份(600997.SH)。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