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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科技种植公司经营范围,要使用简体汉字。不能使用繁体、英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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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科技种植公司经营范围,需采用简练的书面用语,不可采用口语。标点符号需要清晰正确。
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广告经营等业务(写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等(这个属于经营方式)发展生态农庄,餐饮,蔬菜,旅游,住宿等。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鱼类、家禽、牧畜种养殖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农副产品(除粮油)加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开发、加工(对饲料加工的投资)、销售、农资销售、农林开发及树木种植、农业基地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农业交易市场的投资与开发)、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游旅游项目开发(对旅游业开发);批发和零售贸易。
农业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推广服务;蔬菜、水果、坚果、花卉、苗木、谷物、油料、中药材种植、销售;家禽的饲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在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内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议会展服务;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态农业——是指在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遵循生态学、生态经济学规律,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集约化经营的农业发展模式,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
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广告经营等业务(写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等(这个属于经营方式)发展生态农庄,餐饮,蔬菜,旅游,住宿等。
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鱼类、家禽、牧畜种养殖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农副产品(除粮油)加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开发、加工(对饲料加工的投资)、销售、农资销售、农林开发及树木种植、农业基地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农业交易市场的投资与开发)、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在登记后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对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登记。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经营范围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证件的名称、审批机关、批准内容、有效期限等事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中,企业设立时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变更事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或者体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属的行业为该企业的行业。
第八条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其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或者其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后置许可经营项目,其批准文件、证件记载的经营项目用语与原登记表述不一致或者发生变更的,可以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九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立的企业申请从事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存续的企业申请从事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变更登记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企业改变类型的,改变类型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企业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企业变更出资人的,原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变更出资人后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的出资人由境内投资者变为境外投资者,或者企业的出资人由境外投资者变为境内投资者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重新登记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经营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凭分支机构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并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分支机构经营所隶属企业经营范围中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报经审批机关批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第十四条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停止有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经营范围中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调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二)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三)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四)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
第十五条企业未经批准、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2号公布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比如: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广告经营等业务(写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等(这个属于经营方式)发展生态农庄,餐饮,蔬菜,旅游,住宿等。
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鱼类、家禽、牧畜种养殖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农副产品(除粮油)加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开发、加工(对饲料加工的投资)、销售、农资销售、农林开发及树木种植、农业基地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农业交易市场的投资与开发)、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
生态农业——是指在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遵循生态学、生态经济学规律,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集约化经营的农业发展模式,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
而绿色食品所具备的条件是有严格标准的,包括: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所以并不是生态农业产出的就是绿色食品。
生态农业是一个农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将农业生态系统同农业经济系统综合统一起来,以取得最大的生态经济整体效益。它也是农、林、牧、副、渔各业综合起来的大农业,又是农业种植、养殖、加工、销售、旅游综合起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农业。[2]
生态农业是以生态学理论为主导,运用系统工程方法,以合理利用农业自然资源和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前提,因地制宜地规划、组织和进行农业生产的一种农业。
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作为“石油农业”的对立面而出现的概念,被认为是继石油农业之后世界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主要是通过提高太阳能的固定率和利用率、生物能的转化率、废弃物的再循环利用率等,促进物质在农业生态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和多次重复利用,以尽可能少的投入,求得尽可能多的产出,并获得生产发展、能源再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效益等相统一的综合性效果,使农业生产处于良性循环中。
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广告经营等业务(写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等(这个属于经营方式)发展生态农庄,餐饮,蔬菜,旅游,住宿等。
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鱼类、家禽、牧畜种养殖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农副产品(除粮油)加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开发、加工(对饲料加工的投资)、销售、农资销售、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游旅游项目开发(对旅游业开发);批发和零售贸易。
1、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简单来说,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是进行公司注册申请时的必填项。
2、生态农业简称ECO,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高效农业。
3、它要求把发展粮食与多种经济作物生产,发展大田种植与林、牧、副、渔业,发展大农业与第二、三产业结合起来,利用传统农业精华和现代科技成果,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
展开全部生态农业相关的公司,其经营范围,比如: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广告经营等业务(写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等(这个属于经营方式)发展生态农庄,餐饮,蔬菜,旅游,住宿等。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鱼类、家禽、牧畜种养殖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农副产品(除粮油)加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开发、加工(对饲料加工的投资)、销售、农资销售、农林开发及树木种植、农业基地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农业交易市场的投资与开发)、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游旅游项目开发(对旅游业开发);批发和零售贸易。
1、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简单来说,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是进行公司注册申请时的必填项。
2、生态农业简称ECO,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高效农业。它要求把发展粮食与多种经济作物生产,发展大田种植与林、牧、副、渔业,发展大农业与第二、三产业结合起来,利用传统农业精华和现代科技成果,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