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建筑材料不符合要求,提供方又拒绝退换货,除过起诉,还有其他解决途径吗径吗?
林海,男,执业律师,中共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法...
从开发商开发的住宅楼中买的住房(毛墙毛顶毛地)刚1年,已装修入住。现一楼住户的卫生间顶部(装修时做集成吊顶)有滴水现象,原因有关各方意见不统一,一楼住户一直找楼上二楼住户要求其负责解决,但二楼住户认为应主要找开发商解决,物业公司也解决不了。请教律师:如果现在一楼到法院起诉,应以谁作为被告?这种情况,一楼只选择二楼作为被告起诉,会被法院受理或者会被法院驳回起诉吗?注:二楼住房卫生间开发商做过防水处理,住户装修时加做一遍防水。
范文成律师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之一、执行合伙人。上海市昆仑律师事...
2000年村里规划新的宅基地按一户一宅分配,我方母亲于1996年前已经与亲人分离户籍,有独立的户口本,属一户,请问我方母亲有同等分配权利吗?(至今还余下3座)2004年股份制改革,我方母亲从没迁移户口,而且一直居住当地村,当时咨询过村名代表,答复是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村规”我方母亲法律意识低,无法反驳信以为“合法”政策,所以一直没再反映,近期投诉镇政府所得知全部章程都符合资格,而且政府给出肯定符合的书面答复,但村代表依然不管不理,这些事都过了那么久过了时效,并无证明中断的理由,请问我方如何维权?还可以受理起诉吗?难道权益从此没有了?难道再没渠道投诉吗?现在投诉的信访办都屡屡以政策条例答复,却没做实事处理,现在希望可以从法律渠道诉求(希望有详细答复)
刘骏律师,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89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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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享受条件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2、生育医疗费(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怎么报销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三、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