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要求和流程

   2019-12-30 68

深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要求和流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2)甲种经营许可证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各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颁发

3)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各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危险化学品专业培训以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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