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及变更
定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确定原则: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国家标准,从下列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1.物理危险2.健康危害3.环境危害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就是我们平时口中所称的经营许可证,一般经营危险化学品贸易的企业都需要去申请经营许可证,方可合规经营。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确实比较严格,申请难度比较大,以深圳为例,目前各区申请时间非常久,在3-6个月不等,且对于申请单位的场地、人员、供货方运输方以及仓储方等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资质和材料过去。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地面积40平米以上、纯办公性质、300平以下提供大厦消防和物业开具没有进行二次装修的证明;300平以上提供二次消防、本栋大厦不能有餐馆、酒店;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