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规划》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正式发布实施。
《规划》共分8章33节,阐明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发展方向,明确、细化了工作重点和任务,为维护国家资源安全、引领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行为提供了依据和指南,是未来5年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与矿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规划》明确总体目标是:
到2020年,基本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显著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塑造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
具体目标包括:
重要矿产资源储量保持稳定增长,力争发现5~8个亿吨级油田和5~10个千亿立方米级油田,建设103个能源资源基地,划定267个国家规划矿区,大中型矿山比例超过12%,主要矿产资源产出率提高15%,完成50万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进一步扩大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范围,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等。
《规划》重点解决五大问题:
(一)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资源安全供应。一是加快传统地质矿产工作向大地质、大资源、大环境转型,全面提高公益性地质调查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着力打造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投资平台,持续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夯实资源基础。三是集中力量建设103个国家能源资源基地,守住资源安全供应底线。四是加强国家规划矿区重点监管,着力打造新型现代化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五是强化战略性矿产的保护与储备。六是加强战略性矿产监测预警,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二)着力推进新常态下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提升矿业竞争能力。一是实行差别化政策,优化矿产开发利用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地热等清洁高效能源。二是实施“三深一土”战略,大力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加快推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三是培育和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矿业企业,引导形成以大型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的资源开发格局。四是加强国内资源基础好、市场潜力大、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稀土、稀有稀散、锂、优质石墨等矿产的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加快推动勘查开发布局调整和矿业绿色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一是优化矿产开发布局,划定具有资源和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限制开发区域,严格准入管理,强化环境保护。划定267个国家规划矿区和28个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推进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和有效保护。二是全面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领跑标准,典型示范引领,多方共同推进,加大政策合力,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和矿业发展方式。三是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确保规划期末主要矿产资源产出率提高15%。四是完成50万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
(四)积极促进矿业开放共享发展。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矿业经济。坚持资源惠民利民,补齐小康短板。一是实施地质调查与信息服务计划,全面推进“一带一路”矿业合作。二是提高矿业领域对外开放水平,营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促进矿业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三是健全矿业“走出去”政策机制,加强重要矿产开发合作。四是积极参与全球矿业治理。五是支持贫困地区合理有序开发优势能源资源,促进脱贫致富。
(五)全面深化管理改革增强矿业发展活力与动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一是推动开放油铀勘探开发市场,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勘探开发进程。二是扩大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范围,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的矿业权出让方式。三是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下放矿业权审批权限。四是研究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推进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五是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改革矿产资源监管方式。六是健全现代矿业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