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稳步推进租赁市场建设 多地出台楼市调控措施

   2018-08-05 835

  新租赁经济的方兴未艾,得益于对传统租赁模式的升级与改造。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具有带动经济增长、改善住房资源利用状况、推动住房合理消费、提升社会福利的意义。未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有望成为“蓝海”。

  房地产稳步推进租赁市场建设

  在调控的同时,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也一直备受关注。其中,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被视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一环。当前,各地纷纷出台政策,大力发展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市场。以一线城市为例,北上广深四个城市纷纷出台了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政策。

  6月15日,北京市《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正式发布实施。很多北京市民认为,《意见》回应了市场需求、社会呼声,顺应了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转型的需要,对于有效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基本居住问题意义重大。

  这是北京市在发展租购并举房地产市场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不仅如此,北京市曾明确提出,在2017年至2021年,将新供应各类住房150万套以上,其中租赁住房50万套,主要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此外,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还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贷款需求特点,积极研究支持集体租赁住房的长期贷款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等第一批4家银行已确定具体融资方案,将向符合银行评级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企合作的联营公司提供长期、足额贷款。

  近日,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启动上线试运行。据介绍,该平台建成后,将逐步实现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同时为规模化、机构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集中备案便利。

  最近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也提出,政策性支持住房中包含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可租可售,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可租可售、以售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拟进一步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从业人员和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房地产稳步推进租赁市场建设 多地出台楼市调控措施

  多地出台楼市调控措施

  4月份至5月份是房地产传统销售旺季。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5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61个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与上月相比出现上涨。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总结,5月份,各地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全国40多个城市出台了调控政策,防止房价明显过快上涨。

  据2015-2020年房地产市场行情监测及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测算,进入6月份,一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仍相对活跃,楼市调控政策仍在陆续出台。“五一”前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约谈的12个城市都发布了调控措施。

  6月4日,两城宣布限售措施——湖北省宜昌市宣布,在城区(含夷陵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签订商品住房网签合同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江苏省徐州市规定,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备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6月5日,两城发布住房政策——深圳市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购房人购房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调控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对擅自放松购房条件的,将严格追责问责。此外,还要求住房库存紧张的地区要加大加快土地供应。做好土地供应和促开工、促上市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供应等。

  6月13日,浙江省嘉兴市发布新政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不得分幢、分单元、分层、分批销售。同时指出,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认购。

  行业人士普遍预计,调控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房价一旦出现过快上涨苗头,各地还将继续出台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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