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部门再推十项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29 166

中新网武汉2月29日电 (谢军 徐金波)长江海事部门在前期推出服务举措的基础上,29日又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十项举措,要求长江干线各海事部门在全面履行海事职责的同时,严格按照精准稳妥、分区分级的要求,全力支持企业有力有序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全力打造安全畅通的水上交通环境,加强通航秩序维护,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良好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是全力支持港航企业复工复产。主动了解掌握港航企业复工复产动态,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积极为港航企业提供便利,帮助渡过难关。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港航企业,积极落实国家相关减免或延期缴纳规费政策。

三是全力为船舶复航提供安全保障。优先安排对复航船舶实施安全检查,积极为复航船舶航行、停泊提供安全信息服务。配合地方政府按照“六不开航要求”妥善做好渡船复航工作。配合地方政府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复航船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图为,长江海事人员执勤现场 谢军 摄图为,长江海事人员执勤现场 谢军 摄

四是全力为船员返岗复工提供服务。返岗复工国内航行海船船员任解职,可直接通过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办理,无需船员到现场刷身份证办理。指导辖区培训机构开展在线船员培训,增设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内容。鼓励船员服务机构积极为复工复产航运企业提供配员服务。

五是全力支持涉水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全面摸排掌握辖区涉水工程项目开工动态信息,对涉水工程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实施即申即办。因疫情影响导致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到期未按时续办的,在审批事项未变化且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许可证可自动延期至疫情结束。对航道整治、桥梁建设等重大涉水工程项目施工水域实施重点巡查和维护。

六是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原材料、产品及春耕物资运输。对运输电煤、油气、矿石、化工原料、钢材、农药、化肥、种子等复工复产及春耕物资的船舶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优先通过、重点维护。

七是全力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督促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全面恢复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及时为复航船舶污染物交付提供便利。

八是全力深化海事政务服务。开辟复工复产政务办理专用通道,对复工复产企业网上申办的海事业务压缩审批时间,实施“加速办”;对船公司、船舶、船员因疫情防控影响,相关法定证书无法按期办理的实施“延期办”;对新建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临时符合证明”实施“直接办”。

九是全力提供优质引航服务。科学优化引航调度,精准实施引航服务,对运输复工复产企业原料及产品的船舶,实施优先受理、优先引航。

十是全力提供通信保障服务。全力保障长江干线通信信息系统安全畅通,为复航船舶提供船载终端技术服务;利用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及时全面推送复航船舶疫情防控知识和航行安全信息。

同时,该局要求各海事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健全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准确掌握当地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畅通与辖区港航企业、涉水工程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掌握辖相关企业复工复产计划,主动对接企业存在困难和需求。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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