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谓“霸道”的本意,乃是“伯道”。“伯”者,方伯之谓也。其特质并非恃强凌弱,而是在西周封建体系下,建立和平的诸侯国国际体系,抑制兼并、干涉篡弑、提倡国际仲裁。实践中,往往是主要强国获得国际推举,并由周天子任命为“伯”,代替周天子进行国际仲裁。主要手段乃是恢复过往固有秩序。是为历史上的“春秋五霸”。二、所谓“王道”,即周公创立封建宗法制,其历史合理性,本就在于以公族士卿构成的贵族阶层制约君主权力,形成类似贵族共和的体制。
三、所谓“帝道”,是黄老一派道家思想,参考尧、舜、禹、黄帝等五帝的冶理方法,无为而冶,这里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干,怡怡还很复杂。这里的无法是指法,黄老一派道家也重法,但是法和法家的法有明显区别,法家的法是君主全权主观定下的最后连君主都不能随便改,而黄老道家则是要跟据天道人道客观情况定出最适合当下情况的法,也就是这个法不是固定不变的,是灵活万变的。
现在的美国法律有点像这个包罗万象,甚至每个洲都有不同的法,定的尽可能详细,尽可能帖合客观,尽可能灵活。如上古尧舜让国之事,未为信史。但战国中期,平民学术兴起,尚贤让国的“帝道”,确曾是一时时尚。
展开全部王道:儒家提出的一种以仁义治天下的政治主张。霸道:指君主凭借武力、刑法、权势等进行统治。所谓王道,实际上就是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处理一切问题的时候,按照当时通行的人情和社会道德标准,在不违背当时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所采取的某种态度和行动。反之,如果不顾一切,依靠权势,蛮横逞强,颐指气使,巧取豪夺,就是所谓霸道了。但是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去,古人的所谓王道和霸道,从本质上说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在古代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实行王道和实行霸道,结果可以完全相同;而赞成王道的人和赞成霸道的人,虽然有时分为两派,甚至互相攻击,各不相让,然而,有时是同一种人,甚至是同一个人,忽而提倡王道,忽而又提倡霸道。帝道:即是以上古圣王(尧舜禹汤)的方式治理天下。帝道、王道、霸道在记载中同时出现的例子是:“(商鞅)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卫鞅。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后五日,复求见鞅,鞅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语公以王道而未人也。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
所谓“帝道”,如上古尧舜让国之事,未为信史。但战国中期,平民学术兴起,尚贤让国的“帝道”,确曾是一时时尚。如赵武灵王让国于其子惠文王,而自出为将,如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宋康王让国于宋元,大致都发生在同一时代,可见当时之风尚。秦国书籍《吕览》也有秦孝公让国于商鞅,有“尧舜之义”,商鞅避而不受,得“许由之名”的说法。因此后来秦惠文王必诛商鞅而后快,并非只是汲汲于旧怨,而是商鞅确实对其君位有重大威胁。
秦孝公、赵武灵王,是当时后世公认的雄主;燕王哙和宋康王后世虽有恶名,然同时代诸子著作,皆以为英主。宋康王以区区之宋,伐齐、侵楚、破魏,与强秦对等缔盟,事功亦烜赫一时,至宋元出奔导致宋国内乱,始为齐楚魏三强联兵所灭。当时情势,则周制以亲亲为礼法之根基,一姓之国,公族、士卿盘根错节。让国之举,对旧秩序冲击太大,必生反弹。故秦国让国未成,尤得富强;赵、燕、宋让国既成,其主皆不得善终。此正是因为西周宗法制之制约所致,未可据此妄断上古尧舜让国的真伪,但足以证明西周封建以后,让国之“帝道”为绝无可能。
所谓“王道”,即周公创立封建宗法制,其历史合理性,本就在于以公族士卿构成的贵族阶层制约君主权力,形成类似贵族共和的体制。这种制度设计是低效的,仅仅适用于西周早期地广人稀的城邦结构,后期就变成了国家的财政黑洞。这种颟顸的粗糙的分权体制,在阻止了君主肆意妄为、即价值过度耗散的同时,也妨碍了君主有效动员国力资源即集中价值,因此也令国家保持一种不死不活的状态,在列国相争的大争之世已注定落伍。
所谓“霸道”的本意,乃是“伯道”。“伯”者,方伯之谓也。其特质并非恃强凌弱,而是在西周封建体系下,建立和平的诸侯国国际体系,抑制兼并、干涉篡弑、提倡国际仲裁。实践中,往往是主要强国获得国际推举,并由周天子任命为“伯”,代替周天子进行国际仲裁。主要手段乃是恢复过往固有秩序。是为历史上的“春秋五霸”。自齐桓公尊王攘夷,存邢、复卫、归鲁侵地始,到越王勾践灭吴后,返楚、宋、鲁之故地而终。终春秋之世,华夏体系都是一个多边协作秩序,而非霸主的单极体系。法家的本质奥秘,如《商君书》所言“利出一孔”。即由君主垄断一切利益之来源,迫使举国上下不得不依附于君主。一切新生的政治主张,都是对社会弊病的对症下药。法家这剂猛药,针对的是春秋以来各国公族、士卿等既得利益集团尾大不掉之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