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坚决查处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

   2018-08-05 444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聚焦六大突出问题 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

  本次专项行动将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6类突出问题:一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二是对无证无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三是对无证有照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证。四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学科)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五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六是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巩固治理成效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将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于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效。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即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同时,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联合对各省、各省组织对地市县的工作成效抽查检查,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下一步:进一步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的联系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标本兼治、内外联动、堵疏结合、积极稳妥”的原则,打好“组合拳”。一是取消与招生入学的挂钩。推动落实刚刚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进一步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的联系。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的意见,加快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包括:明确设置标准、规范审批登记、培训业务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等在内的常态治理体系内容。三是减负提质。进一步研究制订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有关意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学校服务、强化学校育人功能,缓解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外培训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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