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液染色纤维,也称为纺前染色纤维,是指在纺丝前通过加入色母粒或颜料使纺丝原液着色,再经过喷丝孔和凝固浴纺便可纺成纤维,这样就可以制备出有色纤维而无需再经染色。原液染色纤维经纺纱、织造后只需再进行必要的后整理即可得到纺织成品,避免了染色繁杂的染色过程,在大量减少二氧化碳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实现丰富色彩与清洁生产的融合的同时,极大地减少了染整过程中污水的排放,降低了染色的成本,因此原液染色纤维的开发和研究受到纺织行业内的广泛关注。
原液着色粘胶纤维常常出现乌黑度不够的情况,而目前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荧光增白剂能显著提高被作用物的白度和光泽,因此广泛地用于纺织、造纸、塑料、油墨、涂料及合成洗涤剂等行业,但目前尚未有利用荧光增白剂来提高原液着色粘胶纤维乌黑度的报道。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提高原液着色粘胶纤维乌黑度的方法,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荧光增白剂,配合适当的用量和处理工艺,有效提高了原液着色粘胶纤维的乌黑度。
本发明的第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提高原液着色粘胶纤维乌黑度的方法,使用荧光增白剂溶液浸泡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所述荧光增白剂包括荧光增白剂33、荧光增白剂DM-2622、荧光增白剂367、荧光增白剂DMS、荧光增白剂WS、荧光增白剂KSN-1、荧光增白剂KSN-J、、荧光增白剂VBL、荧光增白剂CBS-X中的一种或多种。
借由上述方案,本发明至少具有以下优点:本发明针对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乌黑度不够的问题,通过使用荧光增白剂消除纤维表面的黄光,从而达到提高其乌黑度的目的,促进了粘胶行业在原液粘胶纤维方面的开发利用。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描述,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理解,下列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应视为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条件者,按照常规条件或制造商建议的条件进行。所用试剂或仪器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可以通过市购获得的常规产品。
在X-RITE 8400电脑测色配色仪上,在D65光源,10°标准观察者视角下测定经过处理后黏胶纤维的K/S值(表观色深值)、L*值(明度)、a*值(颜色模型中的红绿轴)、b*值(颜色模型中的黄蓝轴)、C*值(彩度)、h*值(色相角),在每份样品在不同位置上测5次,取平均值。
取经过处理过得粘胶纤维样品,然后在YG001B单纤维电子强力测试仪上测试其强力,每份处理后的黑色粘胶纤维,取5根纤维测试并记录,取平均值。
工艺步骤:称取2g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用水将其润湿,配置好相应的一系列浓梯度0.05%、0.1%、0.15%、0.2%、0.25%、0.5%的荧光增白剂DM-2622溶液后将其分别倒入染色杯,浴比为1:50,然后在60℃的条件下处理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60min,反应结束后,取出试样,做好标记,用水洗净,烘干,荧光增白剂用量对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颜色性能的影响见表1。
从表1可以发现随着荧光增白剂用量的增加,其K/S值随着浓度的增加在逐渐的增加,L*值是先减小后增加,但乌黑度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而从表1中a*、b*和C*值可以看出,荧光增白剂DM-2622在0.05-0.5%范围内,色光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同时,该浓度范围的荧光增白剂DM-2622对纤维的强力损伤也较小。
工艺步骤:称取2g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用水将其润湿,配置好相应的一系列浓梯度0.05%、0.1%、0.15%、0.2%、0.25%、0.5%的荧光增白剂367溶液后将其分别倒入染色杯,浴比为1:50,然后在50℃的条件下处理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60min,反应结束后,取出试样,做好标记,用水洗净,烘干,荧光增白剂用量对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颜色性能的影响见表2。
从表2可以发现随着荧光增白剂用量的增加,其K/S值随着浓度的增加在逐渐的增加,L*值是先减小后增加,但乌黑度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而从表2中a*、b*和C*值可以看出,荧光增白剂367在0.05-0.5%范围内,色光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同时,该浓度范围的荧光增白剂367对纤维的强力损伤也较小。
工艺步骤:称取2g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用水将其润湿,配置好相应的一系列浓梯度0.05%、0.1%、0.15%、0.2%、0.25%、0.5%的荧光增白剂KSN-J溶液后将其分别倒入染色杯,浴比为1:50,然后在50℃的条件下处理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40min,反应结束后,取出试样,做好标记,用水洗净,烘干,荧光增白剂用量对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颜色性能的影响见表3。
从表3可以发现随着荧光增白剂用量的增加,其K/S值随着浓度的增加在逐渐的增加,L*值均有减小,乌黑度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而从表3中a*、b*和C*值可以看出,荧光增白剂KSN-J在0.05-0.5%范围内,色光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同时,该浓度范围的荧光增白剂KSN-J对纤维的强力损伤也较小。
按照实施例1的处理方法,在荧光增白剂溶液浓度为0.45%的情况下,改变荧光增白剂的种类,其余参数条件与实施例1相同,结果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当荧光增白剂为荧光增白剂33、荧光增白剂DM-2622、荧光增白剂367、荧光增白剂DMS、荧光增白剂WS、荧光增白剂KSN-1、荧光增白剂KSN-J、荧光增白剂VBL、荧光增白剂CBS-X中的任一种时,纤维的L*值较原样降低,乌黑度提高。
按照实施例1的处理方法,采用以下浓度的荧光增白剂DM-2622溶液处理黑色的原液着色粘胶纤维,其余参数条件与实施例1相同,结果见表5。
从表5可以看出,当荧光增白剂DM-2622的浓度为0.03%时,纤维的L*无明显变化,乌黑度未得到明显提高。当荧光增白剂DM-2622的浓度大于等于0.55%时,与0.5%荧光增白剂DM-2622处理的纤维相比,L*无明显变化,乌黑度未得到明显提高。
按照实施例3的处理方法,在荧光增白剂溶液KSN-J为0.45%的情况下,改变处理的温度,结果见表6。
从表6可以看出,当处理温度为30℃时,与原样相比纤维的L*无明显变化,乌黑度未得到明显提高。当处理温度为70℃时,与原样相比纤维强力损失较大。
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公开如上,但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都可做各种的改动与修饰,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