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物制品的处理的制作方法

   2019-03-01 1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处理织物制品,使得其具有通常与已暴露于自然阳光的织物制品相关联的特有气味的装置和方法。

  常规衣服洗涤过程,例如洗衣机,不能除去所有不需要的污垢、气味和诸如细菌之类的生物体。此外,在诸如室内的封闭空间,干燥衣服是受限的并可能带来令人不快的气味、潮湿和霉。

  在直接和自然阳光下干燥和/或暴露衣服是优选的,因为它使衣服具有干净的感觉和无法以其他方式来实现的独特特性。作为将衣服暴露于自然阳光的结果而获得的特性被认为是令人愉快的和理想的,并且包括可以被称为“阳光味道”的特有气味。

  然而,如果本地环境不适合,则它可能无法将衣服挂在直射阳光下。例如,如果天气潮湿、刮风或寒冷,或如果当地的空气污染是令人望而却步的,则不可能将衣服挂在户外。此外,有些人可能无法接近适当的户外区域。在这种情况下,用户不得不使用干衣机(例如美国专利2660806),或将衣服挂在室内的线或架子上。然而,这些方法都无法导致衣服具有在阳光下干燥的衣服的与众不同的特有气味。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处理织物制品的方法和装置,其基本上减轻或者克服了上述问题,并提供具有特有气味的衣服,该特有气味通常与将这样的衣服暴露于自然阳光相关联。

  暴露于自然阳光的衣服会被暴露于具有宽波长范围的光,但已经确定的是,电磁光谱紫外部分的光负责产生所期望的效果并提供具有所需阳光味道的衣服。本发明因此涉及使用预定波长范围的紫外光照射织物制品。

  根据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处理织物制品,使得其具有通常与已暴露于自然阳光的衣服相关联的特有气味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待处理织物制品定位在外壳内,并用具有280nm和400nm之间波长的紫外光照射被定位在所述外壳内的所述织物制品,并且使得其经受预定的辐射曝量。

  “辐射曝量”的辐射度量是像面辐照度Ee和时间的乘积,并提供了单位面积入射“光”能量的累积量:

  具有限定波长并具有预定辐射曝量的紫外光将提供具有令人愉快的特有气味的织物制品,该气味类似于作为将衣服暴露于自然阳光的结果而获得的气味。

  具有小于280nm波长的紫外光将更多地与织物制品相互作用,并可能导致织物制品的漂白和变质而不能获得特有气味。具有400nm以上(高达约700nm)波长的光在可见光谱内并与所述织物制品相互作用更少,因此也不能产生所期望的气味。

  因此能够以比通过自然阳光实现的更有效的方式使用该人工处理,因为条件更可控并且可以被最优化。来自太阳的辐射随时间变化并不总是有效的,而人工处理可以进行调整,以在所需的一段时间内维持优选条件。因此,使用正确的强度组合,也可以在比实际太阳干燥衣服更短的一段时间内实现所需的特有气味。

  不同波长的紫外光对织物制品可具有不同的影响。因此,为了确保足够的性能和避免造成织物制品的损坏或变质,紫外光的强度应根据不同的波长进行调整。因此,处理时间将需要作相应调整。为了更有效地生成特有气味,具有280至320nm之间的波长的紫外光和具有320至400nm之间的波长的紫外光的强度比例的组合优选在1:2和1:30之间的范围内。更有利的是,可以使用1:4和1:30之间的比例。

  在织物上的12kJ/m2的最小辐射曝量被发现是足够的,该辐射曝量是强度和时间的乘积。这意味着,使用较低的强度将需要较长的处理时间,而使用较高的强度将需要较短的处理时间。通过使用CCD(电荷耦合装置)阵列基分光仪可以很容易地进行强度以及辐射曝量的测量。

  优选地,在处理过程结束时织物制品也需要被干燥。如果织物是湿的,分子被捕获在水中并不容易逸出到大气中。因此,太阳晒干特性和气味可能并不被用户感知。但是对于干的织物,分子可以很容易地逸出并扩散到附近的周围环境中。织物的干燥度将取决于空气的相对湿度,但典型的10%的(以质量计)含水量或更低将足以确保该效果。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使用280至400nm的紫外光以15W/m2的强度处理棉织物衣服30分钟,以获得27KJ/m2的辐射曝量。在本实施例中,基于棉的织物上的气味很容易被用户识别为类似于由于在自然阳光下干燥所获得的气味的一种气味。

  该方法可进一步包括以百万分之0.02和百万分之0.2之间的浓度向正被处理的所述制品的附近提供臭氧的步骤。

  当制品被暴露于紫外光时,在织物制品附近的小浓度臭氧充当催化剂以加速光化学反应,从而与仅用紫外线照射的处理相比,产生特有的阳光味道所需要的处理时间更短。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提供一种用于处理织物制品以为织物制品提供特有气味的装置,该特有气味通常与已暴露于自然阳光的织物制品相关联,该装置包括用于接收待处理织物制品的外壳,和用于使用280nm和400nm之间波长的紫外光照射制品的紫外灯。控制器也可以被提供,使得其被配置为控制紫外灯,以使得织物制品经受预定的辐射曝量。

  在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控制器被配置为控制一个或多个紫外灯,以使用具有280nm和320nm之间波长以及320nm和400nm之间波长的紫外光照射所述织物制品。该制品可以同时或先后使用不同波长的光被照射。例如,衣服可以被暴露于一个波长的紫外光第一预定时段,然后暴露于第二波长第二预定时段。

  所述控制器可以被配置为控制紫外灯,使得波长在280nm和320nm之间的紫外光与波长在320nm和400nm之间的紫外光之间的强度比在1:2和1:30之间。优选地,强度比可以在1:4和1:30之间。

  优选地,控制器被配置为一旦达到所要求的辐射曝量,就关掉紫外灯。这降低了功耗并因此使装置更高效。它还确保生成特有的阳光味道。

  在一些实施例中,外壳包括入口和出口,并且设有至少一个风扇以将空气经由入口吸入外壳并经由出口排出外壳。这具有处理被放置在装置附近的衣服的效果。例如,该装置可以被放置在衣橱内,使得离开装置的空气在放置在衣橱内的衣服周围循环并给予它们某些所期望的特有气味。

  该装置可以包括等离子体或离子发生器,使带电粒子在经由出口离开外壳的空气中分布到装置的周围区域。这具有使气味分子带电并更好地附着到织物制品,从而产生更持久的气味的效果。

  臭氧发生器可以被配置为产生在百万分之0.02和百万分之0.2之间的臭氧浓度,以便加速特有气味的生成。在本公开内,可以设置风扇或提供对流的其他装置,以在外壳内分布臭氧。

  当紫外光照射织物制品时,在织物制品附近,在外壳内的小浓度臭氧作为催化剂以加快光化学反应,从而与仅用紫外线照射的处理相比,产生“阳光气味”所需要的处理时间更短。

  出口可以包括过滤器,以从经由出口离开外壳的空气中去除臭氧。这防止任何有害残留臭氧从外壳逸出。在一些实施例中,外壳可以包括门和定时器锁,以防止一旦处理完成在预定的时间段门被打开。这也允许任何残留的臭氧分解,并防止其逸出到大气中。

  这可以被提供用于复制使制品暴露于自然阳光的干燥效果。来自加热器的热量将干燥制品,而紫外光将给予制品类似于在太阳晒干衣服的气味。

  外壳可包括入口和出口以及至少一个风扇,所述风扇被配置为将空气经由入口吸入外壳并经由出口排出外壳。

  风扇和端口产生通过外壳的气流,其可确保所有臭氧在外壳内的均匀分布。此外,气流可被加热,或可设置红外加热器来加热制品。加热的气流对于干燥潮湿的织物制品以及对于将水蒸汽带出外壳是有效的,从而确保外壳内的湿度不过高以进一步干燥。

  紫外反射表面将增加紫外光处理的有效性,因为任何不直接与织物制品相互作用的光都可被反射一次或多次,直到它入射在制品上。因此,由紫外灯发出的较高比例的光将会入射在制品上,从而降低了灯的功率要求。在多件衣服被放置在装置内的情况下,衣服之间的间距对于控制变得重要,以确保有足够的紫外线照射仍然可以到达衣服之间的衣服表面。因此衣服之间需要最小3cm的节距,并且优选的最小节距为5cm。

  此外,为了确保入射在外壳内的衣服上的紫外线照射将具有良好的覆盖范围,可以对衣服的位置和取向进行调节,或者可以通过移动灯或反射器调节紫外光源。衣服、灯或反射器的移动可以遵循预定模式,使得在装置的工作周期时间内每件衣服都具有足够的辐射曝量,以产生“阳光气味”。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处理织物制品,以为织物制品提供通常与已暴露于自然阳光的织物制品相关联的特有气味的装置,所述装置可定位在其中被放置有待处理织物制品的空间内,例如衣柜,其中所述装置包括控制器,用于使用波长在280nm和400nm之间的紫外光照射所述装置内的空气的紫外灯,和用于产生通过所述装置的气流使得被照射的空气被供给到外壳内的风扇,其中控制器被配置为控制紫外灯以使通过装置的空气经受预定的辐射曝量。

  本发明的上述方面可以包括这里所识别的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许多优选特征。根据第二方面的装置可以没有用于在其内放置衣服的设施,因此仅处理流过它的空气。可替代地,可以在装置内放置一些衣服,使这些衣服被直接处理,而在装置附近的其他衣服由于空气通过该装置而被间接处理。为了最大化通过该装置的经处理的空气的效应,其可以理想地适合和确定尺寸为被置于衣柜或橱柜内,以使从该装置发出的处理过的空气围绕悬挂或放置在橱柜内的衣服循环而非简单地逃逸到周围环境中。然而,可以设想,该装置可以被放置在一个房间内以便在整个房间内循环处理过的空气,从而在整个房间内处理织物。

  理想的是在受控空间内处理衣服以为它们提供作为将衣服暴露于自然阳光的结果所得到的类似特有气味。该处理还可以包括干燥过程,用于处理潮湿衣服,例如那些新近洗涤的衣服。以这种方式,衣服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处理,并且该处理不依赖于任何环境条件,例如天气。

  暴露于自然阳光的衣服会被暴露于具有宽波长范围的光,但已经确定的是,它是电磁光谱中负责产生所期望的效果并为衣服提供所期望的阳光气味的紫外部分内的光。本发明因此涉及使用预定波长范围内的紫外光照射织物制品。

  图1示出了用来使衣服的织物制品或亚麻制品1更新的方法的示意图。该方法包括产生被朝向衣服1引导的紫外光2。紫外(UV)光2由诸如灯3之类的源产生,其产生特定波长范围内并且特定的预定强度的光,所述光模仿将衣服暴露于直射阳光的效果,以为衣服提供特有气味。

  具体地,可以生成波长在280nm和400nm之间的紫外光2。UV光的该频谱已被认定为当衣服被暴露于其时,在产生所期望的效果方面最有效。照射到衣服1上的紫外光辐射曝量也是重要的。

  “辐射曝量”的辐射度量是像面辐照度Ee和时间的乘积,并提供了单位面积入射“光”能量的累积量:

  在一个实例中,UV辐射曝量的大小可以大约为暴露于UV光的衣服表面的27kJ/m2。然而,最小辐射曝量优选是12kJ/m2或更优选是18kJ/m2。辐射曝量将依赖于几个因素,包括所采用的UV光2的强度、处理时间以及被处理的衣服1的大小和类型而有所变化。因此,考虑所采用的UV光的强度和其操作的处理时间之间的关系更为有用。

  可以采用更窄光谱的UV光。例如具有280nm和320nm之间或320nm和400nm之间的波长的UV光。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衣服可以暴露于具有不同波长范围的UV光。例如,它们可以暴露于280nm和320nm之间的UV光第一预定时段,并暴露于320nm和400nm之间的UV光第二预定时段。如果UV光波长以这种方式被组合,则强度也将必须被改变以负责UV光2和衣服1之间的不同的相互作用。通常,320nm至400nm范围内的UV光的强度优选比280nm至320nm范围内的UV光的强度更高。对于波长范围优选的强度之间的比值(280nm至320nm):(320nm至400nm)为在1:2和1:30之间。这一比值在1:4和1:30之间更有利。这是因为不同波长的UV光与衣服不同地相互作用并产生不同的效果。改变波长和强度会改变对衣服的影响和衣服具有相同特性并且更具体地,具有作为将衣服暴露于阳光的结果所得到的特有气味的程度。

  UV光2的波长和强度可以被调整,以适应UV光源3、衣服1和处理所发生的空间4的配置。因此可以以比通过自然阳光实现的更有效的方式使用该人工处理,因为条件更可控并且可以被优化。来自太阳的辐射随时间变化,并且并不总是有效的,而人工处理可以被调整以在所需时间段内维持优选条件。因此,也可以使用强度的正确组合,以在比实际太阳干燥衣服更短的时段内获得所要求的特有气味。

  上述范围之外的UV光的使用可能导致不希望的刺鼻的气味被产生。较低波长(<280nm)的UV光的使用与衣服相互作用多得多并产生不希望的气味。较低波长的UV光可过度降解衣服的材料并产生烧焦的气味。此外,较低波长的UV光(<280nm)也导致衣服上的染料的漂白和变色,这将引起褪色、变质和损坏。具有大于400nm(高达约700nm)波长的光在可见光谱内,并且对衣服作用不大并且不会以所要求的方式与衣服相互作用。

  在图1所示的方法的另一个实施例中,在暴露于UV光2的同时,衣服1也暴露于具有比环境更高的臭氧(O3)浓度的空气5中。臭氧作为一种光催化剂,使得当UV光2与衣服1相互作用时,低浓度臭氧的存在已经显示出使产生希望的特有气味的速率增加。具体地,在围绕衣服的空气5中的臭氧浓度应在百分分之0.02(0.02ppm)和百分分之0.2(0.2ppm)之间。

  即使在相对低的浓度下,臭氧也具有高度氧化性并对人体有害。因此,这种处理应在封闭的环境4内进行,并且将臭氧释放到周围区域应被控制。用于实现这些的设备将在后面更详细地描述。在被分解成分子氧(O2)之前,臭氧在海平面具有约为30分钟的半衰期。此外,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因此如果它与其它物质接触,将与它们发生反应。因此,一旦臭氧已经停止被产生,臭氧在空气中的浓度就会自然下降。然而,在处理周期结束时,残留的臭氧可从封闭空间4内的空气5中去除,如稍后将更详细地解释的。富含臭氧的空气可作为气流6被提供给衣服1,当UV光2与衣服1相互作用时,其通过衣服1。

  参照图1所描述的方法,可适合作为处理过程的一部分用于干燥湿衣服。如果该方法被用于干燥衣服1,则移过衣服的气流6可以被加热。可替代地或另外地,红外辐射(未示出)可被产生并引导到湿衣服1来加热和蒸发水。气流可以从周围大气中吸出并排入到周围大气中以将蒸发的水蒸汽带离衣服1,并防止衣服附近将阻碍进一步蒸发和有损于干燥过程的高湿度。

  通过使用UV光2,参照图1描述的方法可被用于产生与将衣服暴露于直射阳光相关联的特有气味。臭氧也可以被提供以加速处理。此外,该方法可以包括提供热空气流6和/或直接加热该衣服1,使湿衣服被干燥以及处理。

  图2示出了用于处理制品,例如衣服1的装置7,其采用参照图1描述的方法。装置7复制将衣服暴露于自然阳光的效果,以便生成特性气味,并可以额外地被用于干燥湿衣服1。

  装置7包括外壳8,其限定在其内可以放置至少一件衣服1的封闭内部空间4。该外壳8可具有开口(未示出),该开口例如通过铰链门或拉链可关闭,使得外壳8可以被打开以用于将衣服1移入和移出外壳8的内部4。衣服1可以被悬挂在外壳8内,如图1所示,悬挂在衣架9或类似结构上,以使衣服1自由悬挂并且空气可以在衣服1周围和内部移动和流动。外壳可包括自支撑刚性结构或被悬挂以扩张内部空间的柔性袋状结构。可替代地,外壳可包括悬置在刚性框架上的柔性外皮。

  装置7包括至少一个紫外(UV)光源2,例如设置在外壳8内以发射UV光2到被处理的衣服1上的UV灯3。如先前所解释的,UV光2和衣服1之间的相互作用将在衣服内产生特有气味,其复制在已经暴露于自然阳光的衣服内发现的那些特征。通过UV灯3被发射的UV光2的波长在280nm和400nm之间。如先前所解释的,该灯3工作的强度将根据被发射的UV光2的波长以及被处理的衣服1的表面面积和外壳8的内部尺寸而变化。然而,UV辐射曝量应高于12kJ/m2,最好是高于18kJ/m2。考虑操作280nm至320nm和320nm至400nm的波长范围的UV灯3的不同强度之间的比值也是有用的。这个比值可以在1:2和1:30之间,更优选在1:4和1:30之间。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具有两个被在外壳8内被定位在侧壁10上的UV灯3。然而,如果外壳8由透明材料制成,则UV灯3可以被放置在外壳8之外,并被设置成通过透明外壳8照射UV光2并将其照射到内部衣服1上。此外,UV灯3可以被放置在外壳8内的任何位置中,只要它们照射UV光2到衣服1上并且优选尽可能直接照射衣服1即可。

  为了提高由UV灯3照射的衣服1的量,外壳8的内部可设置有UV反射面(未示出),诸如镜面(例如使用铝)或白色表面(例如使用碳酸钙或硫酸钡),其具有80%或以上的UV反射率。以这种方式,从UV灯3发射的不直接入射在衣服1上的UV光2将在外壳8内被反射,直到它与衣服1相互作用。这将增加与衣服1相互作用的UV光2的强度,而无需增加UV灯3的功率。

  在多件衣服被放置在装置内的情况下,衣服之间的间距变得对控制非常重要,以确保足够的紫外线照射仍然可以达到衣服之间的衣服表面。因此衣服之间的3cm的最小节距是需要的,并且5cm的最小节距是优选的。

  此外,为了确保入射在外壳内的衣服上的紫外照射将具有良好的覆盖范围,或者可以将衣服的位置和取向进行调节,或者可通过移动灯或反射器将紫外光源进行调节。衣服、灯或反射器的运动可以遵循预定模式,使得每件衣服都具有足够的辐射曝量,以在装置的工作周期时间内产生“阳光气味”。

  外壳8还包括至少一个入口11和至少一个出口12,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外壳8被关闭,以使外壳8的内部4除了经由入口和出口11、12以外是密封的空间。在本实施例中,该装置具有朝向外壳8底部定位的两个入口11,和朝向外壳8顶部定位的两个出口12。入口11和/或出口12可以设置有风扇13,其通过入口11吸引空气,进入外壳8的内部4中,流过外壳8内的衣服1,然后从出口12排出。以这种方式,来自外壳8外的恒定新鲜空气流6被提供给衣服1。此外,当装置7被用于干燥衣服1时,重要的是空气流6传递出外壳8,使得水蒸汽也从内部4除去以控制湿度。除湿机或冷凝器(未示出)也可以被设置在出口12,使水从空气中被除去,以防止环绕装置的大气湿度增加。

  该装置还可以包括定位在入口11内部或邻近入口11,朝向外壳8的底部定位的加热器14,使得经由入口11进入外壳8的空气15被加热。以这种方式,被加热的空气6循环通过外壳8,其将干燥被处理的任何潮湿衣服1。空气加热器14可以是独立于外壳8的其它部件操作的,使得加热器14的使用是可选的。例如,如果该装置7被用于干燥衣服1,该加热器14可被操作,并且如果装置7被用于处理已经干燥的衣服1,则空气加热器14可以被禁用。空气加热器14可以是电动的。

  可替代地或另外地,外壳8的内部4可设有红外线(IR)灯16,其在0.7μm和1000μm之间的近、中和/或远红外光谱内工作。IR灯16直接照射并因此加热衣服1,这导致衣服1内的水被蒸发成水蒸汽,水蒸汽经由出口12在空气流6内被带出外壳8。当装置7被用来干燥衣服1时,IR灯16可以被使用,但IR灯16不必用于在已干燥的衣服上产生所期望的特有气味。IR灯16可以是电动的并且用户操作开关,或控制器可以控制IR灯16何时被激活和它们在多大功率下操作。

  装置7还可以包括用于产生臭氧的装置,其生成臭氧(O3)并引导臭氧进入在衣服1上移动的空气流6中。如前面所解释的,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因此加速由UV光2与衣服1的相互作用造成的特有气味的产生。该装置可包括臭氧发生器17,其被配置为发射臭氧18进入入口11,或直接进入外壳8的内部4,如图2所示。如果入口11设有风扇13来通过入口11将空气吸入外壳8的内部4,则风扇13也可以经由入口11将由臭氧发生器17产生的臭氧吸入外壳内。

  臭氧发生器17可以包括电晕放电发生器,其包括电晕放电管以电离环境空气中的氧气并产生臭氧。可替代地,臭氧发生器可以是冷等离子体发生器、电解发生器或石墨阴极反应发生器中的任一个。臭氧发生器可以是电动的并且用户操作开关,或控制器可以控制臭氧发生器何时被激活。

  用于产生臭氧的装置应被配置成为外壳8的内部4提供在百万分之0.02(0.02ppm)和0.2ppm之间的臭氧浓度。所需的臭氧产生速率将取决于通过外壳8的气流6的大小和外壳8的尺寸。臭氧是强反应性的并具有短的半衰期,这意味着它不能很远地消散,而没有分解成氧气(O2)。但是,它可能会不利于健康,并且为了避免离开外壳8进入装置7周围大气中的臭氧危险浓度的任何可能性,外壳8的出口12应设置有过滤器19以从排出外壳8的空气20中除去臭氧。过滤器19可包括活性碳过滤器或金属氧化物过滤器,其与离开外壳8的空气20中的任何臭氧发生反应,以形成氧化物或氧气。在使用结束时,外壳8内的空气将仍具有高浓度的臭氧。因此,在处理周期结束时,在外壳8被打开之前,臭氧发生器17可以被停用并且出口风扇13可保持激活,使得空气被吸出外壳8并通过去除臭氧的过滤器19。可替代地,定时器锁可以被设置使得装置不能被打开,直到内部的臭氧浓度已经下降到安全水平。

  图3的装置21包括外壳23,其限定了内部空间24,通过该内部空间产生空气流25。空气32通过入口26被吸入到内部空间24并响应于风扇28的运行通过出口27离开内部空间24。织物制品29被设置在内部空间24内并且UV灯3被定位成使用UV光照射织物制品29,使得为织物制品29提供如先前所述的所期望的特有气味。

  织物制品29可以被布置在外壳23内以将内部空间24划分成两个不同的区域,使得穿过内部空间24的空气25不得不穿过织物29。因此,传递出外壳的空气31将所期望的特有气味携带到围绕装置21的区域。

  该过程可以包括等离子或离子发生器30,或类似的装置,其使传递出外壳23的空气31变得带电。这具有使气味分子带电并更好地附着到在装置附近的其他织物制品,从而导致更持久的气味的效果。该装置可另外设有加热器(未示出),其在空气穿过外壳时加热空气。以这种方式,包围装置的大气和/或衣服可被加热,用户可以发现这是令人满意的。

  第二实施例的装置21可以比第一实施例的衣服处理装置显著更小,因为衣服不需要被放置在装置内。更具体地,该装置可简单地用于处理通过它的空气,并且它可以被放置在衣柜22(见图4)内,以使空气32在放置在衣柜22内的衣服的周围循环,并且除了放置在装置21内的任何物体以外,可以给予那些衣服至少一些所期望的特性。

  该装置21可以连接到外部电源来为装置21的部件供电。可替换地,装置21可以是电池供电的,使得装置21能够容易地被移动到不同的位置,并放置在衣柜、晾衣橱或小的存储空间内,以产生所希望的特性并在该空间内处理空气。

  在未在附图中示出的一个替代实施例中,第二实施例的装置21的外壳23可被配置为使得衣服可以悬挂在其上。以这种方式,衣服被定位在外壳的外部,并且该装置产生具有所期望的特有气味的空气,该空气直接循环到衣服。

  根据本发明的装置还可以包括用于根据预定模式移动衣服,使得所有衣服完全暴露于UV光的机构。可替代地或附加地,UV灯或多个UV灯可以根据预定模式移动。如果外壳的内表面覆盖有UV反射表面,则提供通过其反射表面可有根据预定模式移动的机构也可能是有利的。该装置可以设置有用于在外壳内悬挂衣服的装置,使得衣服以预定距离彼此间隔开并且其可以为3cm的最小值。

  外壳还可以具有至少一个部分,在该部分用户可以具有紫外线灯本身仍在起作用的视觉保证。这可以由具有UV过滤性能使得仅可见光能穿过的所制造的透明或半透明区域组成。可替代地,该区域可以设置有在暴露于所使用的UV光时发光的荧光材料。该区域为用户提供了直观的反馈,并且还避免了对额外的指示灯的需要。

  参照图2描述的实施例涉及一种气味产生装置,其也可以用作衣服干燥装置。然而,可以理解的是,参照图1所描述的方法,凭借紫外光被照射在衣服上以产生令人愉快的太阳晒干特性,可应用于织物制品存在并且阳光气味被需要的任何应用。例如,该装置可以被设置在衣橱、衣服携带包或其它衣服悬挂装置内,并可用于为衣橱或衣服携带包附近或包含在其内的那些衣服给予期望的特性或“阳光气味”。

  应当理解的是,术语“包括”不排除其他元件或步骤,并且不定冠词“一个(a)”或“一个(an)”不排除多个。某些措施在相互不同的从属权利要求中被列举的单纯事实并不表示这些措施的组合不能被利用。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不应当被解释为限制权利要求的范围。

  虽然在本申请中,权利要求已经确切地阐述了特定特征的组合,应该理解的是,本发明的公开范围还包括此处明确、隐含、或其任何归纳地公开的任何新的特征或特征的任何新的组合,无论它是否涉及当前要求保护的同一发明的任何权利要求,并且无论它是否如所保护的发明一样缓解任何或全部相同的技术问题。申请人谨此通知,在本申请及由本申请得到的任何其他申请的审查过程中,针对这些特征和/或特征的组合可以构想出新的权利要求。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举报 收藏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浙ICP备202103070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