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后 被工商部门查出40多个塑料袋子 罚款6000元 怎么办

   2018-09-30 13

  已经承认是为顾客免费提供 我们感觉他们是不是罚的太重了 我们小药店啊...

  才被查没两天 塑料袋不符合规格 我们也愿意接受处罚 毕竟我们违反了但就是感觉罚的太重... 有没有什么办法..

  展开全部限塑令是不让免费提供一次性超薄塑料袋,只要你没免费提供就不算违法。“40多个塑料袋子,罚款6000元”有法律文书吗?如果有,并且对此不服,可以在行政复议期间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去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处罚。

  展开全部第一 是什么时候查的第二 你的塑料袋是什么规格的.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这是规格 看你符合么?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是使用塑料购物袋最集中的场所,而且目前大多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为引导群众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商务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逐步形成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市场环境。

  检部门要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要完善质量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曝光、召回、整改、处罚等制度。

  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清楚这 是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应该不到6000吧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展开全部肯定不合理。怎么办:1、如果还没有处罚,可要求听证。在听证程序中,尽诉其不合理。2、听证后,若仍坚持处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在复议程序中,尽诉其不合理。3、不承认违法事实,强调是自己使用而没有向顾客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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