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世无双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文松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2018-10-04 72

  本院受理(2017)粤0111民初2583号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世无双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文松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7年6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无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民三庭)(联系方式: ,经办人:张联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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