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6-011)。
(一) 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中支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2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1,5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32天”人民币保证收益型产品,上述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6)。
公司已于2016年8月26日到期收回该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3.20%,理财存续天数32天,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2,082.19元。
(一)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中支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B提升92天”理财产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针对现金管理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二)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为10,500万元(含本次实施的两笔共计1,500万元),已到期7,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3,000万元。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中支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B提升92天”理财产品协议》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