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西安南郊变电站爆炸 原因竟是人祸

   2019-03-31 27

  最近陕西一家媒体报道国家电网陕西公司瞒天过海收取老百姓“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15年,突然没有了下文,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但过了许久,国家电网陕西公司微博上登了一篇连媒体名字都没提、内容空泛的《情况说明》,那事实就证明,陕西这家媒体刊登国网巧立名目乱收费的消息是准确的。

  笔者无意中浏览了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的网站,吃惊地在该网站上发现了目前媒体尚未报道的2016年6月18日西安南郊变电站爆炸的调查结果。

  根据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2016年6月18日凌晨0点20分左右,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南路、纺织城等多个区域发生停电事故,周边近10万群众生活受到影响。

  根据西安市供电局消息,停电的原因是南郊330千伏变电站三号、四号主变压器着火。

  国家电网公司发言人王辉说,是330千伏变电站发生的爆炸火灾是由于电力沟着火引起的。经现场初步技术勘察,未发现人为破坏迹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2016 年 6 月 18 日 0 时 25 分 10 秒,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凤栖路与北长安街十字路口电缆沟道内发生爆炸,电缆沟道井盖被炸开,10 千伏配电箱被掀翻;随后,110 千伏韦曲变 2 台主变及 330 千伏南郊变 1 台主变相继起火,南郊变另外 2 台主变故障, 导致南郊部分区域停电。0 时 28 分,330 千伏南郊变 6 回330千伏出线对侧故障跳闸,故障隔离。1 时 20 分,站内明火全部扑灭。1时 58 分,96%左右停电负荷恢复。6 月 20 日 3 时 53 分,供电全部恢复。

  《调查报告》显示,此次事故直接造成 1台330千伏变压器、2台110千伏变压器烧损,部分110千伏、35千伏电气设备损坏报废。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 378.2万元人民币,附近8.65万人用电受影响。

  《调查报告》中,根据对电缆故障分析、电缆沟道爆炸分析、变压器着火烧损分析得出结论。

  认定本次事故诱因是:35 千伏韦里Ⅲ电缆中间头爆炸。主要原 因是:站内所用交流电源中断,蓄电池未能提供直流电源,造成保护及控制回路失去直流电源而不能动作,故障越级,330 千伏 和 110 千伏变压器持续承受短路电流,超过变压器热稳极限,导致变压器着火烧损。

  对于事故认定:认定本次事故为一般设备事故;调查认定,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6·18”主变烧损事故为一般责任事故。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对国网陕西公司处50万元人民币罚款。

  《调查报告》在电缆故障分析一栏中,从现场勘查分析:35 千伏韦里Ⅲ电缆中间接头有明显从内到外爆炸现象,其它电缆无爆炸痕迹,为外部烧伤。

  韦里Ⅲ电缆中间接头两侧钢铠锈蚀,电缆沟道空间狭小、通风不良,电缆敷设密集。

  《调查报告》在变压器着火烧损一栏中,对于保护装置动作情况分析这样描述:“35 千伏韦里Ⅲ电缆故障后,110 千伏韦曲变、330 千伏南郊变站内所有保护装置均未正常启动,造成故障越级,最终故障由南郊变330千伏出线对侧保护动作切除。”

  对于造成双投刀闸在断开位置以及存在寄生回路原因分析,这样描述:“330千伏南郊变直流系统历经多次改造。”

  《调查报告》在管理方面-改造项目工程管理失控中描述:“项目单位在缺少施工设计图、监理未进场的情况下,许可现场开工,对施工过渡方案审核把关不严,新投设备验收把关不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方案不完善,在未收到施工设计图纸的情况下先行组织开工, 施工过渡方案存在漏洞,在新直流系统投运前未进行自检试验并申请专业验收,工作票管理不规范,存在代签字情况。”

  《调查报告》在管理方面-直流专业管理薄弱中描述:“直流技术监督不到位,直流屏改造更换后,未进行蓄电池连续供电试验,未及时发现蓄电池脱离直流母线的重大隐患。专业人员配置不足,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现有工作人员对直流系统知识掌握了解不够,未组织对新投运设备开展针对性培训,未及时修订现场运行规程。”

  在电缆运维职责不清、维护检测不到位这一栏,描述:“用户运行电缆巡视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 35 千伏韦里Ⅲ电缆中间接头存在缺陷。”

  《调查报告》在责任人处理意见-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一栏中,对于西安运维分部南郊运维班班长张某的描述是:“对站用直流设备原理和接线掌握不清,在蓄电池改造收尾阶段错误的拉开直流 #2 母线刀闸,造成蓄电池彻底脱离直流母线运行,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当值班长刘某的描述是:“对站用直流设备原理和接线掌握不 清,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当值值班员王某以及西安运维分部二次检修一班副班长崔某(分管直流专业)的描述,也是:“对站用直流设备原理和接线掌握不清。”

  《调查报告》在责任人处理意见-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一栏中,对于西安运维分部南郊运维班当值值班员王某,这样描述:“在无专业验收意见情况下,未认真核实施工人员身份即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新直流系统投运前未进行自检试验并申请专业验收,工作票管理不规范,存在代签字情况。

  6.当值值班员,在无专业验收意见情况下,未认真核实施工人员身份即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对站用直流设备原理和接线掌握不清;

  7.事故导致用户8.65万人停电,根据《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计算,直接经济损失378.2万元;

  这样的单位、这样的监管、这样的用人、这样的处理,不出事那才是怪事!(秦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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