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住所托管协议续签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为了进一步规范前海住所托管业务,不断优化完善企业住所托管服务,同时便于相关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前海商秘公司将于2018年8月10日起,实施住所托管新规范,并开展托管企业联系信息全面筛查清理等工作
成立时间满1年的前海公司请注意,目前入驻前海的企业,基本都托管在政府免费提供的秘书地址名下,本应每年进行地址续签;但据统计,大部分企业都未按规定续签;为规范管理,前海管理局将对入驻企业进行整顿,地址到期不续签的企业将可能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前海住所托管协议续签条件:
1、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从2018年8月10日起,场地证明不再作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的地址证明材料。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仅接受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红本”)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以下简称“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温馨提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
2、延续原有红本或租赁凭证的条件,并进一步细化租赁凭证的要求,应提交深圳市内不动产权证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其中,租赁凭证的租赁期应达一年以上,租赁面积应达5㎡及以上,且办理业务时租赁凭证未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