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库收到退货拒不退还1.56万货款 法院判处退回货款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13日,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41万元,所属司法案件为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案件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李某通过寺库APP向被告下单购物支付货款约1.56万元。寺库公司没有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发货和退回货款,李某通过寺库客服催发货物和退货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推托。庭审中,寺库公司尚有约1.13万元货物没有发送给原告,以及已退回被告营业部一双女鞋的2556元货款没有退回给原告。

法院认为,原告李某通过被告公司经营的寺库APP购物平台购买商品,支付货款和退货,原告与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收取货款后一直没有向原告发货,原告退货给被告后,被告也没有退回货款,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没有履行义务,原告要求被告退回货款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判处被告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退回原告李某货款。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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