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大批中药纳入医保(附名单)

内容摘要  9月10日起,河南省正式执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目录(2023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 pan  1、河南省将仙茅乳癖消口服液等188个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

  9月10日起,河南省正式执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目录(2023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 pan

  1、河南省将仙茅乳癖消口服液等188个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确定了全省统一的支付标准。

  3、将符合国家或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取得上市备案号(河南省内生产企业)或跨省销售备案号(河南省外生产企业)获准在河南省内销售、且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河南省增补的中药饮片所对应的397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

  调进的同时也有调出,河南省对乳癖安合剂等91种《目录》内医疗机构制剂规格或支付标准等信息进行了变更,将安尔神颗粒、三甲益肝颗粒2种医疗机构制剂调出《目录》。

  根据2023年12月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各省级医保部门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完善程序、细化标准、科学测算,把符合临床必须、价格合理、疗效确切等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等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此外,《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中药饮片品种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各省级医保部门可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经专家评审后将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支付范围,并参照乙类药品管理。

  赛柏蓝梳理发现,今年来,江西、陕西等地均有对省医保目录或医保支付管理目录进行调整的相关动作。

  9月2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对江西省新增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管理目录进行公示的通知》,将10267个不同包装的中药饮片纳入。

  8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将部分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37个制剂纳入。

  5月9日,陕西省医保局印发《陕西省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实施方案》,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增补纳入医保支付。

  据赛柏蓝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福建、湖北、青海、江苏、四川、云南、内蒙古、湖南、山东、安徽等地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目录;河北、山东、四川、浙江、江苏、湖南、湖北、陕西、甘肃等省份将部分院内制剂纳入当地医保支付。

  不过,这些中药并非轻易就能进入医保。一般而言,院内制剂纳入医保需要医疗机构进行申报,由医保部门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进行成本测算,再由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达成一致后纳入医保。

  对于中药配方颗粒,其存在的质量不确定性以及安全性仍是多地考虑的因素。此外,部分中药配方颗粒价格相对较高,是否纳入地方医保还要看经济学评价。

  不管是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还是中药饮片纳入地方医保,都需要医保基金的支持,所以一些省份会基于自身的需求情况、医保基金结余情况等考虑是否将上述中药纳入地方医保。

  从现实情况看,这些中药纳入医保具备很高的价值,可以提升中药治疗以及患者的便捷性。对于医院而言,更方便了对药房的管理。

  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数据统计,2021年我国中药配方颗粒市场规模达到252.45亿元,随着市场扩容,华经产业研究院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532.18亿元;近年来,中药饮片发展较为平稳,市场规模在2000亿元左右。

  综合多地医保目录调整的情况看,不少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已经被纳入医保支付,院内中药用量有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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