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日讯 深交所网站今日发布消息,深交所决定终止广东新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秀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022年2月25日,新秀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广东新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广东新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新秀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新秀新材是一家将复合材料应用于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和配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和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智能音箱精密结构件、智能便携设备后盖和手机保护壳,公司产品主要使用芳纶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等材料,木纤维、竹纤维等天然可再生纤维,涤纶、尼龙等化学纤维,PC、PU等非结晶材料。
新秀新材原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该公司原拟募集资金5.17亿元,计划分别用于塘厦新秀新材料增资扩产项目(凤凰科技产业园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及配件产品线搬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新秀新材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金骏、张本祯。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