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百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推动新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6月23日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多个施工工地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行动检查了包括爱琴海购物公园项目、地铁六号线咸宁路站、公园南路站以及幸福林带一工区四家工地,共1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前三家工地基本落实了市局“两标一号”要求,机械使用情况良好。执法人员在检查幸福林带项目时发现,场内9台机械4台机械未申报。执法人员现场和项目方严肃交涉,告知了违法使用机械的后果,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立即整改。经过沟通,项目方认识到了违法使用机械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恶劣影响,积极接受处理,及时缴纳了罚款。
本次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工作取得有效成果作出贡献,为新城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