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企业撑起知识产权保护伞这家检察院有高招!

   2020-07-07 20

  “检察机关跑在前面,为企业提供靠前服务,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10月11日,正泰知识产权部总经理王景凯向前往集团“值班”的检察官们表示感谢。而“值班”还要从一个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说起……

  正泰集团,是“中国电器之都”乐清市柳市镇的龙头企业,其产品在业内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质量信誉度,但也存在被仿冒的情况。

  2018年4月,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公诉环节服务非公企业和保护产权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电气行业专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维护企业创新成果,牢固撑起司法护航的“保护伞”。2018年6月,该院进一步拓展检察工作的“经纬度”,联合正泰集团建立以维权援助为主要内容的“点对点”“面对面”的驻企业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专门对接服务企业,接受企业法律咨询、参与涉企侵权调解、诉前听取企业意见、组织企业人员旁听庭审,并深入了解企业在维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他们提出的建立刑事档案数据库、梳理商标使用范围等建议实实在在地帮助企业解决了保护知识产权时遭遇的难题。”王景凯称,检察官们每两个月会来集团“值班”一次,平时也总是主动联系集团知识产权部的联络员,非常用心。

  这一点,经常与检察官对接工作的正泰集团知识产权部联络员江艳颇有体会,她说:“其实挺不好意思的,不管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我遇到问题都会第一时间联系检察官,他们也都及时回复,专业性很强!”

  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驻正泰集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的检察官们与正泰集团知识产权部联络员沟通工作。

  这个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的设立,与乐清市检察院深入开展电气行业专项“知识产权检察”密切相关。在筹备成立时,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也正在办理这样一起案件。

  2015年底至2016年初,杭州人程龙(化名)花费3万元定制了一幅刻有“CHNT”正泰注册商标的模具,将其交给经营一家小作坊的郑巨(化名),委托压制印有“CHNT”注册商标的塑壳配件。随后,他将准备好的生产设备和材料运送至杭州淳安老家,并以1.5元/个的价格委托同村人程钱(化名)生产加工假冒正泰断路器。

  2016年12月,乐清警方将程钱与13113只假冒正泰断路器一并查获,心知法网难逃的程龙也投案自首。2017年4月,程龙、程钱、郑巨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被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赵聪审查案件时,发现这起案件中带着一丝异常。“向程龙购买假货的下游客户是否也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行为呢?”检察官带着这个疑问开始深入审查。

  程龙销售假冒正泰断路器是通过物流公司发往全国各地,于是,承办检察官在统计分析所有物流单据后,判定程龙售假量最大的两个客户张林和黄杭(化名)存在犯罪行为。

  “他们肯定知道是假冒产品,因为这款正泰断路器正品销售价格每只20元左右,我给他们的每只12.5元价格,从任何渠道都买不到正品的正泰产品。”程龙的供述印证了检察官的观点。张林和黄杭从程龙处购买假冒正泰断路器,以高价销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于是,检察官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函,要求对张林和黄杭二人进行追诉并补充相应证据。

  而程龙和程钱抓获归案后,未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赔偿一直处于消极态度。于是,检察官与二人多次沟通,并向其近亲属释理说法,促成赔偿和解。最终,程龙和程钱家属分别赔偿正泰集团15万元、10万元,郑巨赔偿5000元。

  最终,程龙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程钱、郑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张林、黄杭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筹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时,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让正泰集团与检察机关的互动更加紧密了,最终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并达成保护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的检察官杨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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