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西电力公司通报10家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

   2020-07-21 2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获悉,国网山西电力公司发布了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6年12月)。

  本期通报涉及山西埃波托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河北玖鑫电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金环电缆有限公司、河北韩一电缆有限公司、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库柏爱迪生(平顶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瑞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台州淑江银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电瓷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供应商。

  通报中指出,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纸质盖章版)提交至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质量监督部。

  该供应商在公司2015年第四批物资类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中,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检验报告和销售业绩。

  该供应商所在工业园区环评不达标,被当地政府责令停产,供山西省电力公司多个工程项目的电力电缆无法供货,对山西公司各项工程造成严重影响。该供应商停产,不具备履约能力

  2015年1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在山西公司集中规模招标中取消中标资格。目前该供应商未整改完毕,处理时间顺延。

  该供应商生产的电力电缆和低压电力电缆供应大同公司多项工程,合同交货期是2016年7月,截至到10月底仍未交货,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该供应商2016年以来在山西公司多项工程项目中均出现供货不及时现象,且在省公司6月份对其进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后,整改缓慢,仍然无法满足各项工程的供货需求。据了解,该供应商产能严重不足,不具备履约能力,但仍然不主动减少合同数量,多次作出不切实际的供货承诺,属于不诚信行为。

  该供应商所供临汾永和生产营销楼的电梯,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安装,导致大楼的验收无法完成。期间山西公司不断沟通、协调,书面通知供应商参加约谈,供应商拒绝参加,并在电话协调过程中推诿、拖延。由于电梯无法使用,临汾永和营销大楼竣工后长达10个月不能申请验收,给职工正常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基层职工的反映非常强烈,其恶劣影响远远超过电梯本身。该供应商的行为属于严重的不诚信行为。

  该供应商供应吕梁岚县10kV河口、10kV迎西等13项工程的柱上断路器,交货日期为2016年5月29日。吕梁公司于5月23起每周进行电话催促办理验收手续,供应商不断拖延,直到10月中旬才办理完毕,严重影响工程决算。期间省调配中心电话催促供应商进行约谈,供应商拒绝参加。

  2016年11月1日-2017年2月28日在山西公司集中规模招标10kV柱上断路器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

  该供应商生产的10千伏配变,2016年10月18日抽检中发现10千伏配变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合格。

  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28日在山西公司集中规模招标10kV变压器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该供应商生产的10千伏配变,2016年10月18日抽检中发现10千伏配变温升试验不合格,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合格。

  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28日在山西公司集中规模招标10kV变压器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该供应商生产的钢管杆,供太原城区10kV内环线新建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6月20日,约定交货日期为7月29日,11月12日开始发货。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在此期间太原公司分别于7月15日、8月10日、9月14日、10月13日多次电话催促供应商。

  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28日在山西公司集中规模招标杆塔类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该供应商生产的盘型悬式瓷绝缘子,供阳泉市平定县35kV黄统岭输变电工程,交货期为2013年05月23日。2016年5月28日该线路故障跳闸,原因是绝缘子击穿,瓷件和玛钢件分离。山西省电科院对该线路绝缘子进行抽检试验,共抽检8片,4片不合格,不合格率50%。联系供应商告知已停产。2016年8月23日,阳泉公司派专人到该供应商厂址现场查验,工厂场地已经被拍卖进行楼盘开发,公司已无后续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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